台南正副議長賄選案開庭 邱莉莉要求刪除通訊譯文「關鍵2字」 

▲台南正副議長賄選案20日台南地院召開第3次準備程序庭,合議庭傳喚邱莉莉、林士傑、郭再欽及黃怡萍等被告出庭,勘驗釐清相關證物。(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正副議長賄選案,台南地院20日召開第3次準備程序庭,合議庭傳喚邱莉莉、林士傑、郭再欽及黃怡萍等被告出庭,勘驗釐清相關證物。(圖/示意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正副議長賄選案,台南地院20日召開第3次準備程序庭,合議庭傳喚邱莉莉、林士傑、郭再欽及黃怡萍等被告出庭,就檢辯雙方聲請,進行偵訊光碟、通訊監察譯文、聲押筆錄等勘驗,逐一核實釐清。

法庭上進行勘驗偵訊光碟內容與筆錄所載是否相符,因偵訊證物涉及犯罪嫌疑之認定,過程幾乎字字斟酌。台南市議長邱莉莉,為證明自己並沒有檢方指控之賄選情節,聲請勘驗她與郭再欽的電話通話音檔。

郭再欽與邱莉莉的通話音檔中,郭再欽以台語提及,「他說他用3000萬元、我看我們籌上億的、多出3000萬元...」,當庭再三勘驗通話內容後,邱莉莉強調她並未說過「我們」及「籌上億」等言,並解釋該內容係指上屆正副議長選舉時,與她搭配參選副議長失利的議員郭清華,與此次正副議長選舉毫無關係,這段話卻被解讀成,她這次要拿下議長寶座得要「籌上億」。

針對通訊譯文記載「我們不只籌幾億的」這句話,邱莉莉當庭表示反對,她要求將「我們」2字拿掉,因為那句「我們」的台語,應是「不止」,法官諭知再聽1次,發現果然沒有「我們」這2個字。

林士傑及其辯護律師蔡淑文,針對方一峰到底有沒有被林士傑恐嚇,以及林士傑透過黃怡萍約方一峰到廂型車上談話,並要求方一峰「投邱莉莉或投自己」時,方一峰有無「心生畏懼」。蔡淑文一再主張,方一峰在第1次準備程序庭,即已陳述「不害怕」,但檢調製作的筆錄,係採「誘導方式」,讓方一峰回答「會害怕」,故不能據此認定林士傑有罪。

為舉證林士傑未恐嚇方一峰,所以方一峰並無「心生畏懼」,林士傑及其律師蔡淑文當庭聲請函詢台南市警佳里分局,釐清係奉何人指示前往議會查處?佳里分局係派何名警員前往查處?情形為何?有無做成書面紀錄?在查處後,於2022年12月22日晚上9時,在台17線攔查林士傑,並帶往佳里分局等候製作筆錄,是否為查處後之結果?

惟對律師蔡淑文所提聲請,法官當庭質疑蔡之動機,認為蔡之聲請並不能證明林士傑沒有恐嚇方一峰,也無法證明方一峰沒有「心生畏懼」之情,因而當庭駁回聲請。據了解,本案目前仍在準備程序庭,需待檢辯相關事證勘驗釐清後,才會進入庭訊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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