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拋重啟服貿 她重批:操縱選舉的假議題

▲林志潔接受民進黨徵召參選立委。(圖/記者林敬旻攝)

▲民進黨立委參選人林志潔。(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主張恢復兩岸交流,重啟貨貿及服貿談判,引發輿論譁然。出身科法界的民進黨新竹市立委參選人林志潔21日批評,重啟服貿協定是個假議題,立法院早在2019年就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取代之前的「兩岸監督條例」,且貿易協定的問題並非重啟與否,而是要解決受到開放影響的產業的補償或配套。

林志潔表示,近來因為選舉,有提出重啟服貿協議的建議,又有對執政黨讓「兩岸監督條例躺在立法院數年」的不實攻擊,這類說法混淆視聽,需要法律教學。

她解釋,兩岸服務貿易協定是多年前因為ECFA第四條所由來,由兩岸協議彼此開放某些金融與非金融的事業與產業,例如保險、營造、健康、旅遊、娛樂、文化、運輸等;在2013年時,因為此協議影響台灣百業、關係重大,但是在洽簽過程未能與各界充分溝通、欠缺配套措施、加以審查過程草率,引發社會抗爭,導致了太陽花學運與之後台灣政治版圖的變動。

林志潔說明,區域經濟整合是全球的趨勢,各自由貿易區的協定如不簽署,當然有貿易被邊緣化的危險。但是,中國與我國間存有軍事國防外交的敵對關係,近年來更處處打壓我國,與一般自由平等的對等主體有異,很難有對話空間,在處理上和一般的貿易協定必須有所區隔。這也是我國長期以來在對外關係和投資審查上,均將中國和其他國家區分開來的原因。她補充,與中國的關係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資與外資開放投資的清單和審查密度也有不同。

「與中國間的貿易協定並非不能討論,但是兩岸若要有協議,必須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尤其不能傷害台灣的國家安全!」林志潔表示,因為服貿協議曾有的爭議,陸委會與立法院早在2015年就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增修了第五條之一、之二,在2019年增修了第五條之三,取代之前曾有政黨提出的「兩岸監督條例」,明文規定各地方政府非經行政院授權,不得與中國以任何協商簽署協議,並詳細規定涉及政治議題的協議,應如何進行評估與開啟。

林志潔說明,依現行法,涉及憲政或重大政治影響性的協議,若要開啟協商,需要立法委員的3/4出席,出席委員的3/4同意;而在協商後所撰擬的草案,還需要要立法委員的3/4出席,出席委員的3/4同意,才能通過該協議,是非常嚴謹的門檻。

林志潔亦指,如果熟悉中國國家安全法就該知道,服貿當然是與政治重大相關的協議,因此,所謂「兩岸監督條例在立院被擱置」的說法,是不理解現行法已規範了如何開啟協商,並無擱置;此外,貿易協定最大的問題並不是重啟與否,而是必須解決受開放影響的產業,應如何給予補償或建置配套措施。更重要的是,在當初服貿協定的2013年,根本還沒有所謂的5G產業,而今資通訊業與國安息息相關,過去的協議內容,必須被重新審視,有的項目兩岸在過去幾年早已開放,有的項目在現在則完全不適合開放,一定要檢討其範圍與清單可能對國家安全造成的威脅。

林志潔批評,「一位負責任的候選人,不應對此避而不論,否則所謂重啟服貿云云,將淪為操縱選舉的假議題,既有害國家安全又於經濟之促進毫無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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