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連假遊韓買伴手禮要三思 防檢局圖解「哪些能買」清單

▲防檢局圖解韓國違規伴手禮清單。(圖/農委會防檢局提供)

▲防檢局圖解韓國違規伴手禮清單。(圖/農委會防檢局提供)

記者楊惠琪/台北報導

端午連假期間,不少民眾安排出國旅遊。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指出,韓國是國人出遊的熱門國家,為避免自韓國返台入境的旅客,因為買了不得攜入境的伴手禮被開罰,特別製作「哪些能買」圖解清單,像是泡菜、香蕉牛奶、海苔、調味堅果等皆可,但肉腸、生鮮水果、人蔘、含肉飯捲就不行。

防檢局表示,國人赴韓國旅遊,喜歡品嚐當地小吃,像是豬血腸、飯捲、炸雞、起司熱狗等,都是含有禽畜成分的食品,常有民眾在當地沒吃完,順手丟進包包,入境時一時疏忽忘了丟棄,一旦遭海關查獲就會吃上20萬元罰單,提醒旅客入境前確認有無攜帶違禁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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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檢局說,韓國泡麵也是遊客喜歡購買的伴手禮,但直接用熱水沖泡即可食用的泡麵可以攜帶入境,至於要另外用滾水煮的快煮麵,或含有溫泉蛋的泡麵就屬違禁品,民眾要特別留意;此外,國人喜歡購買韓國新鮮人蔘,因生鮮植物不可隨便攜入境,也在禁止之列。

防檢局進一步說明,包括牛豬雞鴨鵝等禽畜肉類製品,以及動植物用藥品、含禽畜成分的寵物食品、溫泉蛋、鮮奶、盆栽、土壤、昆蟲等,都是不能攜帶入境的物品,民眾如果不小心誤攜入境,或不確定是否可以攜帶入境,可在出海關前先詢問設置在行李轉盤附近的動植物檢疫櫃臺,若當場丟棄就不會挨罰。

防檢局提醒,從旅客下機到航站沿途,到移民署證照查驗,以及提領行李、最後海關紅綠線通關區,都設置各式宣導看板、螢幕,提醒旅客不可攜帶違規檢疫品入境,像是豬肉製品首次就會開罰20萬,第二次違規開罰100萬元,若攜帶半熟蛋、雞肉製品開罰3萬元,水果則可能裁處3000元,外籍旅客若無法當場繳清就會被遣返回國,提醒旅客入境前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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