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軍人趁在夜店認識的18歲女子酒醉時,帶到車上強摸下體,挨告慘遭判刑10個月。(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蔡怡萍/台中報導
唐姓現役軍人到台中某夜店玩,認識了剛滿18歲的女子小彤(化名),結束後開車帶對方去吃宵夜,卻趁她不勝酒力、在車上強脫她短裙撫摸下體,小彤事後憤而報警。唐男辯稱他沒有對小彤下手,是因為小彤向他討紅包不成才遭報復,但台中地院法官發現唐男隔天曾對小彤向前一晚的事說「對不起」,認為有猥褻犯行,將唐男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
判決指出,現役軍人唐男剩下2個月就要退伍,在2022年2月間前往台中一家夜店,透過夜店公關介紹認識了剛滿18歲的小彤,結束後邀約小彤外出吃宵夜,小彤答應後上了唐男的車,但唐卻見她有幾分醉意,藉口要她到後座休息,趁機伸手摸她重要部位,小彤迷迷糊糊間仍抗拒「不要、不要這樣」,但唐強行撫摸了5分鐘,猥褻得逞。
唐男到案辯稱,自己完全沒有侵犯小彤,小彤當天穿著黑色長褲,她在車上休息一下後就自行離去;因為在夜店當時小彤見他給其他女子紅包,也討著要,他承諾隔天補償她,事後卻失約,小彤才生氣報復。
但小彤堅稱唐男對她猥褻當下,她仍有意識,唐不顧她夾緊雙腿堅決反抗、以手撫摸下體;法官檢視證據,小彤當天穿著絲襪、短裙,不是唐男所說的長褲,腳踝也有局部瘀青,符合她說抵禦唐男時所受的傷,且唐身形魁武,身高有188公分、體重89公斤,小彤身高170公分、體重僅43公斤,相對之下瘦弱,難以成功抵擋猥褻行為。
況且,案發隔天小彤傳訊給唐表示「我今天不喝酒,但是昨天你說要包3萬給我要說到做到,昨天的事我還很不爽,也討厭你昨天對我做的事情」,唐男僅回了2次「好啦對不起」,對於非禮之事未做否認,足見小彤不開心之事並非沒給紅包。
審理後認為,唐男身為軍人,趁小彤酒醉時下手欺侮,從頭到尾又再三狡辯否認,全無悔意,未對小彤有任何賠償,依現役軍人犯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10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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