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和平區前區長林建堂收回扣遭判刑。(圖/記者白珈陽攝)
記者劉人豪/台中報導
2020年因收賄賣官遭判刑1年、褫奪公權3年的台中市和平區前區長林建堂,檢警另外查出,林在任職期間涉嫌從前瞻計畫補助自來水工程中,向6間廠商收取589萬元回扣,林於審理中坦承犯行,台中地方法院依共同犯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判林有期徒刑6年6月,褫奪公權5年。
林建堂當上區長後,將原本擔任和平鄉建設課的約僱員謝震宇轉任為台中市清潔隊員正式職缺,因謝熟稔工程事務,林時常指派謝處理建設課業務,業界內廠商都以「老三」稱呼謝(老大指林建堂、老二為區公所秘書)。
2019年,林建堂經台中市政府向水利署申請前瞻計畫補助辦理「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三期」,共有6個設計及工程採購案,由於林建堂在選舉花了太多錢,有積欠債務,遂與謝共謀從上述工程向廠商暗中收取10~15%的回扣。
同年8月1日,一名林姓廠商分別以162萬餘元及156萬餘元取得2個標案,謝得知,隔天便主動聯繫林姓廠商並邀請至清潔隊辦公室見面,稱「該要處理的工作,要處理好」,再用手指比出「1、5」等數字,暗示林姓廠商要支付15%回扣金(共約48萬元),廠商為避免後續設計監造承攬遭刁難,向朋友借錢以分期方式交付回扣給謝。
另有一名呂姓廠商,在同年月某日接到謝的電話告知「想承攬就需按比例交付回扣」,謝又從中獲取約140萬元回扣;其餘廠商得標後,也遭謝告知「我這邊有規矩的」,甚至囂張地說「沒有交會比較麻煩」,因擔心後續會收不到款項,廠商幾乎全數乖乖上繳。
林建堂、謝震宇共從6間廠商收取589萬元回扣,林將這筆錢用於償還個人土地債務、競選經費等。
法院審酌,林建堂利用經辦採購業務之機會,收取回扣,念林建堂於偵查及審理中均坦承犯行,並與謝震宇共同繳回所得589萬,台中地方法院依共同犯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判林有期徒刑6年6月,褫奪公權5年。
謝震宇部分,法院審酌他介入建設科工程採購之事務,擔任物色合作廠商,實際與廠商接洽合作方式、約定回扣成數,進而實際收取回扣之人;另就依法承辦清潔隊「108年觀摩活動」採購案,故意洩漏國防以外秘密,念及謝震宇於偵查及審理中均坦承犯行,並與林建堂共同繳回所得589萬,依洩密、共同犯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判3月至5年3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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