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鄰居顧6歲童卻釀悲劇!他爬出窗戶8樓墜落亡 好心女遭判刑

▲▼             。(圖/資料照)

▲南投地院判黃婦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圖/資料照)

記者白珈陽/南投報導

南投縣1名70歲黃姓婦人,幫忙照顧鄭姓鄰居的6歲幼童,未料男童在客廳玩狗時,從一旁的板凳、置物櫃爬上窗邊,從8樓高的窗戶墜落身亡。黃婦遭檢方依過失致死罪嫌提起公訴,黃婦坦承犯行,男童父母也不願追究責任,南投地院將黃婦判刑3月,緩刑2年。

判決指出,黃婦獨居在一處社區大樓8樓,今年2月25日上午10時許,接受鄰居鄭女委託,暫時代為照看6歲男童,黃婦帶男童回家後,讓他在客廳與小狗玩耍,她則到樓中樓的房間使用電腦。

此時男童自行爬上窗邊板凳及置物櫃,不慎從窗戶跌落、墜落地面,導致頭部、胸部重創,致創傷性休克死亡。案發後黃婦十分自責,也坦承是她疏於照看幼童,未能注意應維持安全防止墜落的環境,而男童父母雖相當難過,但於偵查中表示不欲追究被告責任,檢察官審酌後,向法官請求從輕量刑,並予以緩刑。

法官審理後認為,黃婦基於鄰居情誼,暫時代為照料孩童,卻因一時不慎釀成悲劇,但犯後坦承犯行,且男童父母均表明不追究刑事責任,遂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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