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稱,儘管泰坦號的乘客都簽署了免責聲明,但家屬仍可對此提出訴訟。(圖/路透)
記者葉睿涵/編譯
觀光潛水器「泰坦號」18日在參觀「鐵達尼號」沉船殘骸時,疑似發生「災難性內爆」,船上5人全數罹難。儘管多方消息都證實,這些乘客下水前已簽署了免責聲明,但美國法律專家指出,若「泰坦號」被證明設計或構造存在疏忽,遇難者的家屬仍可針對此案提出訴訟。
據路透社報導,多位曾跟隨「泰坦號」下海的人士都指出,他們在前往這趟價值高達25萬美元的海底之旅時,都曾簽署一份免責聲明(liability waiver),其中CBS記者波格(David Pogue)還聲稱,聲明第一頁的內容就已3次提及有可能死亡的字眼,顯示這趟旅程極其危險。
不過路透社指出,免責聲明並不是免死金牌,只要受難者家屬有證據表明「泰坦號」存在嚴重疏失或未充分披露風險,那麼法院就有可能裁定免責聲明無效,而類似的狀況並不少見。
▲泰坦號很可能因內爆沉沒。(組圖/翻攝自海洋之門探險、TikTok)
美國德州專精人身傷害律師及海商法專家夏佛(Matthew D. Shaffer)表示,「如果泰坦號在設計或建造方面對乘客有所隱瞞,或在明知它不適合進行這次潛水的情況下仍堅持下潛,那這份免責聲明的效力絕對會被抵銷。」
加州專精人身傷害的律師約瑟夫羅(Joseph Low)表示,「有許多不同的案例表明,儘管有免責聲明,家屬仍可提出索賠,但在我們弄清楚事故發生的原因前,我們無法確定免責聲明是否適用於此案。」
報導稱,目前「泰坦號」失事的原因依舊不明,但美國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NTSB)與加拿大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TSB)23日都表示將對內爆事故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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