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沒跑完全程,遭公司開除。(圖/CFP)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中國大陸一名男子去年應徵上了一個機修工的職位,但上班沒幾天,公司突然要他頂著40℃的高溫參加長跑,男子跑了幾圈後感覺快中暑,沒有跑完全程。不料,不久後他就遭到公司開除,原因就是沒跑完長跑,缺乏吃苦耐勞的精神,令男子相當不滿,把公司告到法院。
根據陸媒報導,男子去年6月18日到蘇州張家港一間機械零件公司面試機修工職位,面試主管安排他到車間實際操作,經操作電焊、氣割後,主管認為他的業務能力沒問題。
男子於是自費做了體檢,並將體檢合格報告交至公司,於6月22日報到上班,與公司簽訂書面勞動合約,並通過安全教育考試,被安排到設備部門從事維修工作。
男子6月25日上班時,突然被要求去參加長跑,他說,「當時有一名安全員在旁監督,說如果跑不下來,就立刻走人。」但當天氣溫高達40℃,男子跑了兩三圈就感覺快中暑,沒能跑完全程。
隨後,男子沒想太多,又回到車間工作超過10小時,結果隔天來上班時,竟被告知試用期不合格。
公司解釋,根據公司的規章制度,新員工軍訓要完成5公里30分鐘長跑,男子沒能完成長跑,沒有吃苦耐勞精神,於是以其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勞動關係。
男子認為公司開除他的理由非常不合理,於是把公司告到法院。
法院審理後認為,公司在錄用男子之前沒有告知必須通過體能考核,也沒有辦法證明男子知道公司的錄用條件中包含了長跑,以此為由開除員工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約,判公司應賠償男子7000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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