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補教狼師性侵13歲學生 王婉諭拋修法主張

▲▼王婉諭高雄補教老師性侵學生案記者會。(圖/王婉諭國會辦公室提供)

▲王婉諭今天上午與受害者一同舉行記者會。(圖/王婉諭國會辦公室提供,下圖同)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26日上午舉行記者會指控,高雄市智冠文理補習班負責人王冠智(王冠睿),曾性侵補習班學生,且該生當時年僅13歲。受害者A小姐表示,台灣的社會風氣已然進步成熟到願意看見、聲援社會角落中的林奕含/房思琪,後續會勇敢配合相關調查,讓事實完整揭露,保護更多的受害者。

A小姐日前在臉書發文指控,13歲時遭受補教老師性侵長達3年,老師時常趁著獨處期間性侵、逞慾,然而時隔20多年,這名教師仍在工作,招收的學生範圍包含前鎮籬仔內、崗山仔地區,以及鄰近鳳山五甲的國中。

對此,王婉諭今天上午陪同受害者A小姐,與人本教育基金會、台北律師公會犯罪被害委員會律師陳孟秀一同舉行記者會。A小姐說,教育和升學不該是如此,孩子們能健康、平安、快樂地長大,受到完善保護,是所有家長們的共同盼望,希望成為大人的各位,為了下一代、甚至往後每一代的孩子,一起勇敢站出來。

王婉諭補充,目前《刑法》規定性侵不滿14歲兒少的追訴期是20年,但澳洲皇家兒童性侵調查發現,倖存者平均花23.9年才第一次揭露同年性侵的經歷,往往已經超過刑法上的追訴期,應該考量兒少性侵的特殊性,將追訴期從成年後起算。

人本教育基金會主任秘書陳志遠說,雖本案非屬校園性平事件,高雄市教育局應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 2款規定對本案進行調查,且因事件性質與校園性侵相近,市府仍可借重所設性平會的專業委託調查,並應針對該補習班老師曾授課班級的學生資料,進行擴大調查。

▲▼王婉諭高雄補教老師性侵學生案記者會。(圖/王婉諭國會辦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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