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9年愛愛0次想休妻 反被爆出「外遇2女」慘輸

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人夫阿哲(化名)不滿妻子小蘋(化名)總以「照顧小孩很累」等理由拒絕行房,夫妻倆已有長達9年沒有發生性行為,因此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但小蘋表示,之所以拒絕是因為當時剛生產完,沒想到被誤會,丈夫還表明不會再與她發生性行為,甚至外遇2名女子。新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阿哲的可歸責程度較大,最終裁定駁回。

夫妻,情侶,家人,家庭,吵架,冷戰(圖/CFP)

▲阿哲指控妻子拒絕行房9年,卻被妻子反指外遇2女。(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阿哲在判決書中主張,和小蘋是在2012年12月間結婚,婚後育有1名女兒,但從結婚至今,每當他想要與妻子親密接觸,就會被以「照顧小孩很累」、「會吵到小孩睡覺」等理由拒絕,夫妻倆長達9年沒有行房,長年無性生活已經嚴重影響雙方感情基礎,難以繼續維繫與修復,婚姻也產生破綻,因此他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

小蘋則表示,並非不願意與丈夫行房,只是當時她剛生產完,請丈夫等一下,幾次之後竟被誤會成不願意,丈夫甚至表明再也不會與她發生性行為,這才是雙方9年無性生活的原因;此外,丈夫在女兒3歲時曾提出離婚,並坦承有外遇還分房睡,1個月後她帶著女兒回娘家住,後來因為孩子要就學才搬回來。

小蘋強調,丈夫坦承外遇之後,她一直受到小三騷擾,社群帳號動態也遭到監看,而且去年丈夫又結識1名女網友,她為了家庭圓滿,不同意也沒有意願離婚,況且這件事情可歸責程度是丈夫較大,自然不能由丈夫主動向法院訴請離婚。

對於妻子的說法,阿哲辯稱,小孩剛出生時確實要求過小蘋行房,大約4、5次都被拒絕,雙方因此大吵一架,他也有說出「我再也不會碰妳了」等話,後來就分房睡,連手都沒再牽過,彼此也沒有話講;女兒3歲時他曾與女同事交往2年,2022年10月間也的確透過社群媒體認識1名育有2名小孩的單親媽媽,但2人還不算在交往。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阿哲與小蘋因為性生活起爭執,卻沒有積極修補雙方關係,男方還發生婚外情,夫妻倆的婚姻產生破綻,顯然是男方的可歸責程度較大,依照《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責任較重的一方不得向責任較輕的一方訴請離婚,最終裁定駁回阿哲的訴求,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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