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白珈陽、許權毅/台中報導
台中市星光實驗學校日前被教育局委外審議委員,以教學內容與一般學校無異、嚴重虧損等原因,不予續約,等同廢校。校方今(26)日把全校師生帶至台中市府中庭「上課」靜坐,有家長代表痛訴,這就像是教育界的metoo,「莫名其妙被廢校」並非首見。委任律師親自將訴願書交給教育局,呼籲以孩子受教權為主。對此,教育局以3點回應。
▲台中市星光實驗學校不滿遭廢校,105名師生今日到台中市府中庭「上課」 。(圖/記者白珈陽攝)
即將面臨廢校的星光實驗教育機構成立3年,在國際比賽成績優異,不但獲得正副總統賀電祝福,連芬蘭在台辦事處都行文給台中市政府教育局,希望協助繼續辦學,但審議委員最後以教學內容並非主題式教學,且學校經費嚴重不足恐會影響師生權益,不予續約,下學期不得再招生。
▲▼ 孩子們自製卡片,希望能繼續在星光實驗學校上課。(圖/記者白珈陽攝)
校方上午9點將課堂移至市府一樓中庭,上一堂「民主政治與社會契約」的課,以國中部學生為主,國小部學生靜坐,全數約105人。葉姓家長代表指出,通知廢校只有一張公文,馬上要面臨下學期,時間太倉促,家長、小孩都無法接受,且過程中有許多爭議,星光實驗學校沒有虐童、教育成果豐碩,希望市府以小孩的權益來考量。
▲家長控訴,莫名遭到廢校猶如「教育界Metoo」,有很多學校都是突然被喊卡;家長代表、孩子也拿出訴願書給教育局陳情。(圖/記者白珈陽攝)
另名家長代表說,這就是教育界的Metoo,深入了解後才知道有許多學校都是這樣「莫名被廢校」,現在處境很艱難,希望大家一起關注這個議題,小孩有基本受教權,台灣身為民主國家,為什麼可以隨意剝奪受教權?
孩子們也說:「請讓我繼續在星光就讀,這裡跟外面的學校不同,我感覺很有趣,老師也會依照不同需要到不同地點上課。」
▲莊婷聿律師拿出訴願書,呼籲教育局站在保衛兒童學習權角度。(圖/記者白珈陽攝,下同)
該案委任莊婷聿律師,親自將訴願書提交給教育局主秘郭明洲。莊婷聿說:「審議委員會在程序部分不合法,組成成員總共13位,有8位都是體制內教育出身,並不具有實驗教育經驗,另外5位與星光實驗學校有利益衝突,可能會有偏頗之虞。」莊呼籲,希望教育局站在保衛兒童學習權的角度出發。
針對此事,台中市府教育局回應,該校財務面不通過係因依照機構製表統計顯示,109、110學年度超收學費尚有未退餘額高達393萬7310元,與機構提供之財務查核報告中,超收學費未退清金額所列778萬0520元,二者金額不同,不符合規定。
市府說明,機構所提供財務表,呈現短期須償還負債遠大於短期可變現資產,其主要因素係以保證金名義支付2000萬元至星光教育股份有限公司涉及關係人交易,嚴重影響機構資金運用,負債金額大於現有資產,資金缺口周轉不靈,恐影響機構運作。
市府指出,依據機構所提供之會計師查核報告顯示,109、110學年度機構支付星光股份有限公司高達3706萬5000元涉及關係人交易,另財務報表經常性收入不足以支應經常支出,顯見機構財務營運績效不良及內控機制嚴重缺失。
此外,家長質疑委員資格、未迴避一事?教育局指出,審議委員資格均依照相關條例辦法,其中,遭質疑的洪姓委員為台中市教育公會前理事長,任教於霧峰國小,已擔任審議委員達5年多,經驗豐富;經查,依照「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並未訂定審議會相關迴避規範,且實驗教育辦學單位有其特定教育理念,星光實驗教育機構鄰近之實驗教育機構(華德福),二者理念亦不同,無應迴避而未迴避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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