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通稱學倫「冤案」 台大社科院長批「作賊的喊冤」籲公開審定書

▲▼林智堅與鄭文燦的台大論文皆被認定抄襲,指導教授皆為陳明通。(圖/記者屠惠剛攝、記者沈繼昌攝)

▲蘇宏達籲台大與教育部公開林智堅(左起)、陳明通、鄭文燦案的審定審議報告書。(圖/記者屠惠剛、沈繼昌攝)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前國安局長陳明通涉學生論文指導不周,台大教評會審理後認定情節未達解聘程度,但給予3項懲處,引發各界議論,台大社科院院長蘇宏達今(27日)在臉書PO文表示,「豈容作賊的喊寃?」為捍衛台大學術聲譽、台大社科院以及所有參與審定審議委員清譽,鄭重要求教育部和台大校方不能保持緘默,應立即公開涉林智堅案丶鄭文燦案和陳明通案的三份審定審議報告書全部內容,以昭公信。

台大國發所去年爆發論文抄襲,導致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雙雙被台大遭撤銷學位,兩人的指導教授、國安局前局長陳明通也遭檢舉,日前台大教評會認定陳明通對學生論文指導不周,審理後認定情節未達解聘程度,並給予3項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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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外界一直討論針對學倫案處理結果是否應該公開,上周也有學者建議,根據國外大學頒授學位規定,除非攸關社會利益且民眾關注案件,原則不公開調查報告,建議各校將是否公開的決定與考量事項程序化,例如經過某個委員會討論決議,或經校長同意後再進行,若為達教育與警示作用,可以採去識別化方式公開沒急迫性案件。

由於陳明通曾公開指稱,「台大學倫會的判決是一場世紀大寃案」,並聲明要幫林智堅討回公道時,蘇宏達今天在臉書PO文,強調「豈容作賊的喊寃?」要求教育部和台大校方應立即公開涉林智堅丶鄭文燦丶陳明通三份審定審議報告書全文。

蘇宏達指出,林智堅和鄭文燦的碩士論文抄襲嚴重,遭註銷論文及撤銷碩士學位,都是經台大社科院論文審定委員會依法詳細檢視討論才認定,絕不容陳教授混淆視聽丶顛倒黑白。陳教授刻意指稱林 智堅生案為寃曲,卻絕口不提他所指導的鄭文燦生論文也同被認定抄襲嚴重而遭撤銷學位,更不願意面對所指導以香港民眾對機構信任度調查為樣本的碩士學位論文中,至少五篇也被質疑的事實,卻在審議期間不斷在台大內部散播類似「因為一個學生論文抄襲就開除指導教授, 各位想一想,你安全嗎?」的情緒勒索。

為了捍衛台大的榮譽、台大社科院和所有參與審定審議委員的清譽,蘇宏達認為,自己身為台大社科院院長,以及林智堅丶鄭文燦兩個碩士論文審定委員會召集人,以及陳明通教授違反教師法審議委員會召集人,「我決定挺身而出,鄭重要求教育部和台大校方立即公開上述三份審定審議報告書全部內容,以昭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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