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貪污案宣判 經理「窩裡反」繳回賄款再捐公益275萬...換緩刑

▲▼中油勞工董事陳枝章             。(圖/記者陳宏瑞攝)

▲中油前勞工董事陳枝章繳回不法所得獲判緩刑。(圖/翻攝自陳枝章臉書)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中油煉製事業部前執行長徐漢涉貪金額高達2710萬,檢、廉專案小組去年1月發動搜索,在徐漢辦公室和住家查扣不明款項,徐漢不坦承犯行,被羈押近1年半後日前才獲500萬元交保;同案的中油前勞工董事陳枝章、維修組經理張子房則在法院審理時坦承犯行,各自繳回155萬賄款,並捐出公益金120、40萬元。法官認為兩人犯後態度良好,深有悔意,依貪污罪判處陳徒刑2年,緩刑5年,張因供出其他共犯犯行,被依《證人保護法》「窩裡反」規定,判處徒刑2年10月。可上訴。

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及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接獲檢舉,指徐漢利用擔任執行長,有核定煉製事業部及所屬部門採購需求權限,涉嫌於2020年間辦理某採購案時,向業者收取賄款,作為違法護航業者得標的代價。

中油煉製事業部執行長徐漢。(圖/翻攝自Facebook/台灣中油)

▲中油前執行長徐漢(右二)涉貪金額超過2700萬。(圖/翻攝自Facebook/台灣中油)

專案小組跟監發現劉姓白手套取得賄款前往徐漢辦公室,立即向法院聲請搜索票,去年1月26日前往中油大林煉油廠的煉製事業部等地點搜索,當場查扣現金2710萬,後來又在業者家中搜出180萬現金,全部的不明款項高達2890萬元,創下現場查扣現金的最高紀錄。

檢察官偵訊後,將徐漢和劉姓業者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等罪嫌起訴,另外也查出陳枝章在擔任中油勞工董事,和擔任維修組經理的張子房等人涉嫌接受廠商的顧問、諮詢費,在招標、決標、履約及驗收等採購過程中幫忙,兩人到案後坦承犯行,和涉嫌行賄的廖姓包商3人同時被依貪污罪起訴。

▲▼檢方查扣2700萬不明款項。(圖/記者陳宏瑞翻攝)

▲中油前執行長徐漢(右二)涉貪金額超過2700萬。(圖/記者陳宏瑞翻攝)

判決指出,陳枝章和張子房共涉及「台中港供油中心潤滑油槽及灌裝工程」、「第二柴油加氫脫硫工場反應器汰舊更新統包工程」、「永安廠增建氣化設施興建統包工程」、「林園廠28號鍋爐興建統包工程」、及「RFCC CATALYST COOLER E-1101B管束工程」等標案,不法所得各155萬元。

陳枝章和張子房兩人在法院審理期間都坦承犯行,也同意繳回不法所得各155萬元,還願意加碼分別捐出公益金120萬和40萬元,法官審理後依貪污罪判陳枝章徒刑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4年,張子房因為供出其他同犯犯罪事實,被依《證人保護法》「窩裡反」相關規定,判徒刑2年10月,褫奪公權5年,廖姓包商得易科罰金部分判徒刑10月,不得易科罰金部分,徒刑1年4月,褫奪公權3年,均緩刑5年。全案均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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