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王婉諭。(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詹宜庭/台北報導
新北市三重區25日晚間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在美國就讀華盛頓大學的20歲門姓男大生剛走上斑馬線準備過馬路,當場遭拖吊車撞上,經緊急送醫搶救後宣告不治。對此,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表示,行人穿越馬路問題,執法確實是必要的,但必須連同工程改善同步進行,有效做到人車分流,用工程改變駕駛行為。
王婉諭27日透過臉書發文說明,看到這樣的消息,真的讓人心情相當沈重,台灣被外國媒體冠上「行人地獄」的惡名,讓越來越多人關注交通改革的議題。過去半年來,接連發生台中公車撞死一對母子、台南3歲女童因車禍死亡,以及昨日新北三重案等死亡事故。每當交通事故發生後,他們都訴求要從交通3E(教育、工程、執法)上綜合思考,才能根本解決問題,但政府的思維顯然仍停留在強力執法,想透過執法解決所有問題。
王婉諭指出,為因應30日上路的《道交條例》新法 ,政府貿然提出執法標準,說「只要斑馬線上有行人,無論距離遠近,駕駛皆須停讓」,而這樣的大執法行動,立即被許多人批評矯枉過正,根本就是在塑造人車對立。遭到輿論抨擊後不久,交通部就收回成命,宣布暫緩施行,昨天專家會議後,也宣布將執法標準改回既定的3公尺,但這一連串反覆過程,只讓人看見政府在交通政策上的草率與狹隘,說來說去,最後還是只想靠執法。
王婉諭認為,如果一項政策的終極結果,是能減少交通事故、保障人車安全,那她絕對大力支持,但我國目前的道路設計與標線設置等,種種道路工程瑕疵,根本無法達成所謂「只要有人,完全停讓」的終極目標。行人穿越馬路的問題,執法確實是必要的,但必須連同工程改善同步進行,尤其是應儘速落實行穿線退縮、增加庇護島、提升照明、增加行人專用時相等措施,有效做到人車分流,用工程改變駕駛行為,才不會每當討論到執法標準,就好像非得被迫在「行人安全」、「行車安全」之間二選一。
王婉諭呼籲,民眾的訴求很明確,就是不論身份是行人或駕駛,都有一條能夠安心行走的路,可如今交通政策朝令夕改,只想用執法立竿見影,卻忽略問題所在,究竟要怎麼讓台灣洗刷行人地獄的污名,還給大家一條安心回家的路?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