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山性侵分屍案逃死確定 家屬求國賠1522萬元敗訴確定

▲▼華山分屍案兇手陳伯謙。(圖/記者吳銘峯攝)

▲華山分屍案兇手陳伯謙。(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犯下華山分屍案的射箭教練陳伯謙,性侵女學員後勒斃,再將屍體肢解,案發後震驚社會,陳伯謙去年初獲判無期徒刑定讞。家屬不滿,認為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在管理華山園區時有疏失,請求國賠1522萬餘元。一審敗訴,家屬上訴後,高等法院27日二審再度判決家屬敗訴,全案確定。

陳男2018年間年於華山草原上搭建「野居草堂」,推廣傳統弓道技藝,死者高姓女學員多次到草堂上課。案發於當年5月底,高女前往草堂與陳男等人聊天、飲酒,最後酒醉昏睡,隔天凌晨,陳男趁高女無力反抗時性侵,高女雖明示拒絕,但陳男仍不罷手,性侵得逞並勒斃高女。

陳男先將屍體藏放在草堂內綠色塑膠箱,而後再持利刃將死者分屍,在草堂內肢解成13塊,分屍成7大袋。陳男還將死者左乳、下體割下,第二天清晨將屍塊載運至陽明山區棄置,再返回草堂以明礬、鹽覆蓋左乳、外陰部帶回家,企圖製成標本收藏。死者家屬苦尋多日,最後在案發後17日,警方終於突破陳男心防,坦承殺害死者並分屍、棄屍,案發後震驚社會。

陳男一審遭判死刑,二審認定他自首,改判無期徒刑,更一審仍維持無期徒刑,全案於去年2月間,最高法院採信更一審見解,將陳男判處無期徒刑定讞。陳男逃死確定,讓家屬更加不滿,認為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等單位,管理華山園區具有疏失,因此請求國賠1522萬餘元。但一審台北地院駁回家屬的請求。

家屬上訴二審,並縮減請求,改請求國家賠償1元。不過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仍認為陳男並非公務員,也非執行公務上的行為,台北市政府在管理上並無怠忽職守的疏失行為,因此二審再度駁回家屬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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