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南市經發局長陳凱凌涉嫌索賄貪瀆案,台南地院27日開庭,陳凱凌當庭認罪,願繳回犯罪所得180萬元,希望法官能讓他具保。(圖/資料照片,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前台南市經發局長陳凱凌,被控涉嫌利用職務機會,向營建包商索賄、喝花酒、接受性招待、購屋詐貸、洗錢,2023年4月間,被檢方依貪污、公務員利用職務詐欺得利、財產來源不明、洗錢等罪起訴。台南地院今(27日)首次開庭,陳凱凌當庭認罪,並願繳回犯罪所得,向法院請求交保。
檢方指出,陳凱凌對於七股科技工業區及沙崙科學園區等工業區之開發案,具有規劃及決策之權,竟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於即將就任台南市經發局長前、後,不斷向黃姓業者訛詐,前後收受現金、喝花酒及性招待等不正利益近200萬元,又以購屋名義,與建商合議超貸詐得296萬元。
陳凱凌不斷向從事營建工程的黃姓業者訛稱,七股科技工業區開發案,他可利用其職權影響得標廠商,將土方工程轉包給黃姓業者的公司承攬,收受黃性業者的現金、喝花酒及性招待等不正利益,共計獲取黃性業者交付現金共計180萬元,以及酒店鐘點費、性交易費及旅館住宿費等費用共14萬2200元,甚至還拿強索來的黑錢買情趣娃娃。
自2020年1月開始,陳凱凌多次以經濟有困難、孩子要繳保險費等為由,向黃姓業者索取每次數10萬元不等之現金,陳凱凌亦多次要求黃姓業者招待含有女陪侍之飲宴及性招待。
陳凱凌購買新屋含2個車位,陳凱凌與建商合意以房屋1948萬元及車位220萬元,共計2168萬元為房屋總價,惟陳凱凌突於簽約日前,提出欲「多貸款」以支付裝潢費用之要求,並要求於房屋總價內加計400萬元作為「裝潢準備金」,藉此提高房屋總價之方式,向貸款銀行超額詐貸房屋貸款。
陳凱凌與建商及代銷公司合議,向不知情銀行超貸,致銀行誤認房屋買賣價金為2568萬元,核准貸款85%即2180萬元,再由建商取出現金296多萬元,轉交陳凱凌前往接待中心取回,以此方式詐取財物。
陳凱凌2020年1月就任經發局長後迄至2022年12月22日遭羈押為止,身邊如有得以支配之財產,其來源均非來自於其薪資所得,陳凌就此應說明其財產來源,惟檢察官訊問後,陳凱凌均無法提出合理之說明。
台南地院27日對陳凱凌案開準備庭,對於檢方起訴的犯罪事實,被提訊的陳凱凌(收押中)與同案被告翁東明(鼎立不動產代銷公司負責人)都坦承認罪;但同案另一被告陳福成(台邦建設公司董事長)則說他並未與陳、翁兩人共謀詐欺取財,對於陳凱凌購買台邦興建的大樓房產過程並不知情。不過承審法官出示陳福成在檢方的訊問筆錄、公訴檢察官也反駁指陳福成對陳凱凌買台邦的大樓房產是知情的。
陳凱凌委任律師蘇清水表示,陳凱凌坦認檢方起訴的犯罪事實,願意繳回向包商拿取的180萬元賄款現金,陳凱凌所犯雖是重罪,但他之前都是擔任公務員,有誠心悔悟的心、也無逃亡之虞,陳凱凌在檢方搜索後已被收押迄今,希望合議庭能同意陳交保,讓陳凱凌能回家處理好家裡的事,他已做好入獄服刑準備,能提出的交保金約60萬元,如能獲得交保,會回台北與妻子同住,交保期間接受法院約束。
檢方則說尊重法院對陳交保金額的裁定,但因陳所犯是重罪,請合議庭給予限制住居與出海等處分。法官王鍾湄表示,對於陳凱凌延押或具保問題,會由合議庭法官再做審酌裁定,開庭結束並諭知陳凱凌先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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