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邱姓男子與小花(化名)交往期間,明知對方因病需要服用安眠藥,竟利用過夜的機會,未經同意偷拍性愛影片;小花直到1個月後使用男友手機時才發現被偷拍,氣得衝去警局報案。新北地院審理後,依乘機性交罪判處邱男有期徒刑4年4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邱男未經同意與昏睡的小花發生性行為,還將過程拍下保存。(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邱男和小花原本是男女朋友,2020年9月開始交往,2021年1月分手,交往期間他明知女友因病需要服用安眠藥幫助入睡,竟利用2020年10月某次過夜的機會,在女友服藥熟睡之後,未經同意發生性行為並拍下性愛過程。
小花2020年11月某日使用邱男手機時,意外在檔案夾內發現自己全裸的性愛影片,氣得馬上刪除並報警、提告。小花強調,她與邱男平時就講好可以互相查看彼此的手機,沒想到對方竟然會做出這樣的事情,「他說原本要給我看,不過忘記刪掉,但是我從來沒有同意他拍這種影片。」
邱男到案之後坦承是在小花無意識時發生性行為,並用自己的手機拍下整個過程。新北地院法官認為,邱男明知小花服藥後會陷入昏睡,卻利用女友的信賴做出上述行為,嚴重侵害女方的性自主決定權及人格尊嚴,考量到他至今仍未獲得諒解,也沒有達成和解,難認有悔意,因此依乘機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4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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