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獄買春被笑「太短」怒殺人!躲22年遭逮再判刑15年

▲▼綠帽,仙人跳,做愛,陽痿,援交,包養,劈腿,出軌。(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男子買春遭譏諷,憤而殺人,躲藏22年後遭逮。此為示意圖。(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桃園男子邱耀陽,23年前因犯案入獄,出獄當天就找上潘姓婦人買春,完事後邱男不滿被嘲諷「太短」,憤而殺害潘婦。邱男犯案後逃亡22年,直到去年刑事局才查出他犯下本案,逮捕歸案。一審將他判刑15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28日二審仍將他判刑15年。

判決指出,現年52歲的邱男曾有多項前科,2000年間因賭博案件遭判處罰金4,000元確定,當年7月17日罰金易服勞役執行完畢,離開新竹監獄返回桃園市。晚間8點多,邱男行經桃園市區某路口,與花名秋鳳的潘婦約明性交易,2人隨即到潘婦的租屋處交易。

完事後2人因故發生口角,邱男不滿被嘲諷「太短」,竟抓起房間內的水果刀揮砍潘婦,最後刺入潘婦右側背部,導致右肺萎陷下葉有穿刺傷口,引起失血性休克及血氣胸而死亡。邱男犯案後將刀刃隨意丟棄在附近水溝內逃逸。因當時DNA資料庫並未建立,案件陷入膠著。但邱男因持續犯案,刑事局採集他的DNA後,去年比對出邱男犯下23年前的這起案件。當時警方找上門時,邱男還向員警表明鬆了一口氣。檢警提起公訴,一審將邱男判刑15年。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審理時,傳喚死者的女兒,死者女兒目前已經取得博士學位,她在庭上表示,當年她讀小學時,父親中風,弟弟還很小,母親不希望她輟學所以才會外出賺皮肉錢,最後才發生這起案件;如今20多年過去了,邱男不但結婚生子,安享天倫之樂,但「我們呢?」請求法院重判。

全案於28日宣判,高院認為原審判決認事用法並無違誤,因此駁回檢辯雙方上訴,維持15年的刑度。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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