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遭擦撞竟要女大生「做愛」 北檢:性騷擾送評鑑

▲▼台北地檢署,地檢署外觀,地檢署,受理申告,招牌LOGO             。(圖/記者何雨忠攝)

▲台北地檢署陳姓檢察官遭女大生指控性騷擾案將移送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討論。(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陳姓男檢察官上月與騎機車的女大生疑似發生擦撞,陳檢認為對方肇事逃逸,追上前要求賠償,女大生表明身上錢不夠,陳檢竟開口詢問「難道以身相許」,並多次提及「做愛」,對話過程被女大生用手機錄下報警,北檢得知後展開調查,並在28日上午舉行職務評定會議,決議將陳檢移送檢察官評鑑,若有懲戒必要,將移送職務法庭審理。

據了解,40多歲的陳檢平常私下待人和善,喜歡開玩笑,對於發生誤會,陳檢表示,已向當事人道歉,雙方並已約定調解時間,希望能再次表達誠意,化解誤會。

事發當天晚上騎腳踏車回家途中,疑遭女大生騎乘機車擦撞,但女大生直接騎走,陳檢追上停在前方路口紅燈的女大生,向女大生索賠1000元,女大生表示身上只有300元,希望日後再用以分期付款等方式賠償,雙方在協調過程中,陳檢開玩笑地問「難道以身相許也可以嗎?」女大生覺得遭到騷擾,偷偷打開手機錄音。

沒想到陳檢在後續的對話過程中,又多次提到做愛等語,女大生拿著錄音檔報案,警方循線查出陳檢身分後,將案件函送台北地檢署,北檢5月31日收到申訴書後,立刻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6月16日經性騷擾申訴處理調查小組做成決議,並將結果函送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社會局。

至於行政懲處部分,北檢檢察官職務評定委員會28日上午召開會議,決議將陳檢移送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審議,若審議結果有懲戒必要,將由司法院懲戒法庭審理。在此同時,北檢檢察長也已召集各科室主管,主任檢查官宣導性別平等、性騷擾防治等相關規定、措施及申訴管道,並請主管轉知所有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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