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戚姓媳婦以噴殺蟲劑、腳踩等方式將97歲公公凌虐致死,被依傷害致死判刑5年。(圖為資料照/ETtoday記者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驚世惡媳入獄了!北市戚姓媳婦2018年時,以沖冷水、噴殺蟲劑等方式凌虐97歲公公致死,一審認她行為時有精神障礙,不能辨識行為違法,判無罪,二審改依殺人罪判15年;更審又依傷害致死罪改判5年徒刑,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今(28日)戚女到士林地檢署報到發監。
全案起源於2018年12月間,40歲戚女不滿高齡97歲杭姓公公將丈夫當搖錢樹,連續2天因為要杭翁睡午覺或去上廁所遭拒絕,就趁著丈夫上班不在家,情緒失控地把杭翁拉進浴室,用蓮蓬頭猛沖冷水,還腳踏在杭翁胸口、腿部,並且用冷凍雞肉、魚肉放在公公身旁或身上冰他,還拿出殺蟲劑噴灑。
戚女第2度施暴後,把虛弱躺在地上的杭翁關在浴室裡,直到下午看護進浴室要幫杭翁換衣服,發現已經全身冰冷,戚女雖緊急打119送醫仍救不回,檢察官相驗杭翁遺體時,發現杭翁身上多處疑遭毆打的鈍、挫傷,多根肋骨斷掉,懷疑是家暴案件,主動展開偵辦。
▼戚婦凌虐死杭姓公公,被依傷害致死罪判刑5年定讞。(資料圖/記者劉昌松翻攝)
但戚女事發後一度向老公跟檢警推稱,是看護和杭翁發生拉扯導致,經二度偵訊,看護說出實情,士林地檢署指揮士林分局搜索並將戚女聲押獲准,並在2019年被依《家庭暴力防治法》、傷害致死等罪,起訴戚婦。
士林地院一審合議庭認戚女確實有傷害公公而導致死亡的犯行,但行為時有精神障礙,不能辨識行為違法,依法判決無罪、監護治療5年。
全案上訴後,高等法院依杭翁傷勢等證詞、台大醫院精神鑑定結果,認杭翁遭戚女連續攻擊導致死亡,且戚女犯案時有辨識行為能力,犯後不知悔改,改依「家暴殺人罪」判刑15年。
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再改認戚女犯傷害致死罪,考量戚女嫌惡公公年老無積蓄且需僱工看護,行為時又因精神病發作,依法減刑,改5年徒刑,今年4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戚女收到刑事執行處傳票後,今(28日)赴士林地檢署報到發監執行,歷年來最駭人聽聞且震驚社會的「驚世惡媳」案也畫下句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