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恩在酒吧喝醉,遭剛認識的2名男子帶至摩鐵輪番性侵,氣憤提告拒絕和解。(示意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蔡怡萍/台北報導
廖男、陳男與友人在台北市大安區某酒吧,認識了22歲女子小恩(化名),2男見小恩喝醉、就扛著她搭小黃直奔汽車旅館,趁小恩醉到無力抵抗輪流上陣性侵。小恩事後氣憤得拒絕與廖、陳和解,法院審後將這2名好麻吉,均依乘機性交罪判處3年6月,可上訴。
這起事件發生在2022年9月4日凌晨,廖、陳與幾名友人到某酒吧喝酒,其間與初次見面的小恩聊天認識,酒吧打烊後,小恩也因酒醉意識逐漸模糊,廖、陳見狀就搭計程車,將小恩帶往汽車旅館休息,而2人也藉著幾分醉意,將小恩褲子脫去,輪流硬上得逞。
小恩過程中雖然無力抵抗,但迷濛中感受遭到欺辱,事後報警提告;廖、陳2人到案坦承犯行,律師辯護稱,當下2人自己也因喝酒醉而控制力、辨識力降低,手法也沒暴力、屬於輕微,請求減輕其刑。
但檢視摩鐵監視影像,廖、陳2人還能將小恩背起行走,搬進電梯與房間內,顯見未達不能辨識其行為或欠缺行為能力,法官認為,廖、陳2人原本都與小恩素不相識,案發前才在酒吧相遇、未有親密情誼,卻趁小恩酒醉下手犯案,造成她嚴重的心理陰影。
且小恩向法官表示:「我覺得傷害已經造成了,而且這件事情之後,我面對很多聚會我都覺得很可怕,而且我很長一段時間都沒辦法去學校上課,對我來說傷害已經造成了,不管和解金多少,對我來說都沒有意義」。可見2人均未獲小恩原諒,罪行重大,依乘機性交罪判處廖男、陳男均有期徒刑3年6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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