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呂姓人夫2022年10月無意間發現妻子的手機有許多露骨的曖昧對話,還有與葉姓同事裸身在床的照片,經過追問,妻子坦承外遇,他憤而決定對葉男提告求償80萬元。雖然葉男矢口否認,但兩人曾互傳「那還要跟我做愛嗎」、「可我不想只是當砲友」等訊息,新竹地院法官不採信他的說詞,最終他被判處應賠償呂男3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呂男發現妻子的手機中存有與葉姓同事的「裸身床照」。(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呂男在判決書中主張,和妻子婚後育有一名小孩,2022年6月妻子前往某電子公司任職,同年9月起與葉男越走越近,他直到同年10月無意間看見妻子手機裡的露骨對話,以及兩人裸身在床的照片,才驚覺被戴綠帽。
呂男接著說,妻子在他的追問下坦承外遇、曾與葉男發生性行為,但事情曝光之後,兩人仍繼續交往,妻子經常前往葉男家過夜,2022年1月還一同搭機前往日本旅遊,並同住在一起,截至2023年1月23日為止,兩人至少已經發生23次性行為,讓他身心大受打擊,憤而決定提告求償80萬元。
葉男則反駁,他與呂妻只是一般同事關係,沒有過多私交,也不知道對方已婚,直到2023年2月16日收到呂男的存證信函,才知道女方已經結婚。關於裸身合照,葉男承認照片中的人就是自己與呂妻,不過,他平時在家就有裸露上半身的習慣,當時受邀前往呂家吃點心,兩人只是合照留念,並無做出其他踰矩行為。
葉男接著表示,至於同遊日本一事,當時是受到王姓女友人邀約,因為請假時間不一致,王女先行出發,他再前往會合,呂妻知道後表明也想去日本拜訪朋友,兩人才會一起搭機,期間大家曾一起去參加滑雪行程,後來王女先行回台,兩人各自跑行程,他繼續在日本獨自旅遊,返台前才與呂妻會合,再一同搭機回來。
不過,新竹地院法官檢視滑雪團的LINE群組成員名單及對話內容截圖,發現葉男使用的名稱、大頭貼照片都與呂男提出的曖昧對話證據當事人極為相似,兩人曾在對話中大聊性話題,包含「那還要跟我做愛嗎」、「可我不想只是當砲友」、「如果你沒有跟別人做愛,我就會跟你做愛」、「愛你」、「我也想你」、「之後應該就不能陪你睡覺了」等等,除了互訴思念及愛意,還能看出兩人曾一起睡覺、發生性行為。
此外,葉男聲稱不知道呂妻已婚,但2022年12月31日他曾傳訊息對呂妻說「妳快去離婚」,而且兩人任職的公司部門只有9名員工,呂妻到職時就已經告知同事們自己已婚的事實。法官認為,葉男應當早已知悉呂妻是有夫之婦,卻還接受邀約前往對方家中,共享一碗點心、身體緊靠自拍,甚至裸露上半身一起躺床拍照,行為舉止顯然已經「越線」了。
法官表示,考量到呂男、葉男各自的經濟收入、侵害及受侵害程度等因素,最終判葉男應賠償呂男35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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