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歲王姓男子擔任知名動保團體「浪浪的後盾協會」外務組長及監事,負責收取民眾捐款,卻將33萬餘元愛心捐款挪作自己在生活開銷花用。(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有夠可惡!31歲王姓男子擔任知名動保團體「浪浪的後盾協會」外務組長,負責前往桃園、新北等地收取民眾捐款,然而,王男卻因個人資金週轉不順,把募得的33萬8662元,僅將1萬1365元存進協會銀行,其他均挪用在生活開銷上,全案經協會陳姓理事長察覺有異,才揪出內賊。士林地檢署依侵占罪,將王男起訴。
起訴指出,王姓男子從2020年8月至2022年9月間,任職於台中市「浪浪的後盾協會」,擔任外務組長及監事,負責自己前往收取,或向浪浪協會之外務人員收取民眾到桃園市、新北市及台北市等各地協會據點或在商店設置的愛心募款箱的捐款,並統整款項後製作報表及存入銀行帳戶內。
王男卻因個人資金周轉不順,動起歪腦筋,從去年7月29日至同年9月8日間,將各地民眾捐款共33萬8662元,僅將1萬1365元存入協會銀行帳戶內,其餘款項均挪作自己生活開銷花用,陳姓理事長察覺有異後,立刻向王男催討款項,但王男卻只返還5337元,陳姓理事長決定不姑息養奸,報警提告。
▲「浪浪的後盾」捐款箱。(圖/翻攝自Facebook/ 浪浪的後盾 )
王男警詢、偵查均坦承不諱,檢方根據浪浪協會現金付款證明單、捐款明細單以及王男承認侵占承諾還款的影像等,依業務侵占罪起訴,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對此,《東森新媒體ETtoday》致電給協會的陳姓理事長,他語重心長說,王姓男子工作上原本很認真,但沒想到卻監守自盜,他也感到相當驚訝與意外,會進而發現也是發現開出去的收據與銀行明細不符合,因此才追問,但王男一開始卻支吾其詞,更表示還不出侵佔的錢,因此才讓他心寒報警處理。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