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公使楊文昇因涉嫌詐領交際費遭起訴。(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前駐奈及利亞公使楊文昇去年才因與女清潔工性交易,遭懲戒法院判休職1年,廉政署再查出,楊男在任職期間,5度將與妻女聚餐或食材採購單據,拿來核銷「館場交際費」,總計詐領公款483.36美元(台幣約1萬5146元),台北地檢署29日依5個利用職務詐領財物罪起訴楊文昇,同時請法院考量他已繳回不法所得,減輕其刑。
起訴指出,楊文昇是在2018年7月9日到2020年9月17日間,被派駐到奈及利亞擔任公使,負責綜理台北貿易代表處業務,擁有小金庫「館長交際費」,可用來支付代表處宴請外賓或其他公務支出。
但楊文昇卻在任內,5度製作不實的宴客名單、地點等價紀錄,用來核銷自己和妻子、女兒吃飯,或自己個人日常生活採購用品及食材費,使相關出納、會計誤以為楊文昇的確有與外賓交際應酬而核章,楊文昇遭調查時坦承犯行,並把犯罪所得繳回,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起訴。
事實上,楊文昇在2022年就因在駐奈及利亞期間,在館長職務宿舍內與1名女清潔工進行性交易,後來被女清潔工指控性侵,當時楊文昇解釋,是因對方母親生病急需錢,並稱「can do anything」,楊文昇遭監察院彈劾後,坦承與女清潔工「共同洗澡、同床」,被懲戒法院判決休職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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