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又新/律師
黑人與范范夫妻對大牙提告民事訴訟,求償一千萬並要求大牙在臉書刊登道歉啟事。
事實上,要求「強制道歉」是有違憲疑慮的。
2022年,大法官就曾做出111年憲判字第2號判決:
《民法》第195條第1項後段規定:「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所稱之「適當處分」,應不包括法院以判決命加害人道歉之情形,始符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及思想自由之意旨。司法院釋字第656號解釋,於此範圍內,應予變更。
白話地說,言論自由跟思想自由是憲法高度保障的權利,你要説什麼,要想什麼都是你的自由,就算是法院也不能強行控制你的言論及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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