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她有新歡 屏東男旅社殘殺女友!被判無期徒刑

▲屏東地方法院             。(圖/資料照)

▲屏東地方法院 。(圖/資料照)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邱姓男子懷疑女友另結新歡,購買攜帶遛狗繩、膠帶及刀子,在旅社內將女友以狗繩勒昏後,再以膠布黏貼她口鼻8層,致她窒息死亡,事後亡,被屏東警分局逮獲依殺人罪送辦。屏東地方法院合議庭29日宣判,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

判決書指出,邱姓男子於2020年9月初,懷疑林姓女友另結新歡,心生怨妒。同年9月15日二人相約在屏東市某旅社見面,邱男於當日16時45分左右,攜帶遛狗繩、膠帶及刀子,抵達該旅社房間內。

林女則在當天17時20分左右進入該房間,2人隨後發生爭吵,邱男認為雙方感情已難挽回,於半小時後,拿出打有活結的遛狗繩,套在林女頸部並用力緊勒,直到林女失去意識,再使用該膠帶纏繞、緊貼林女口鼻共8層,導致林女腦部缺氧窒息死亡。案發後,邱男取走林女耳上現金1300元及手機後逃逸,被屏東警方逮獲送辦。

合議庭法官指出,以邱男智識程度、生活狀況等一切情況,並考量被害人親屬的意見後,認為如果只判處被告10到15年的有期徒刑仍然太輕;又考慮他現在已經將近70歲,而無期徒刑依法必須執行超過25年,而且有悛悔實據者,才有假釋出監的可能,所以判處被告無期徒刑,已經足以使被告與社會長期隔離到其超過90歲,縱使其到時假釋出監,再犯的危險性應該也已經明顯降低,因此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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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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