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教師法究責陳明通?教長:先評估「有必要再研議」

▲▼教育部長潘文忠與高教司長朱俊彰、國教署長彭富源一起宣布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方案。(圖/記者許敏溶攝)

▲台大校長陳文章建議修教師法,將論文指導責任納入,潘文忠回應,將先評估,若有必要再邀集相關單位研議。(圖/記者許敏溶攝)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國安局前局長陳明通涉學生論文指導不周,台大教評會審理後認定情節未達解聘程度,但給予3項懲處,引發各界議論,台大校長陳文章昨(28日)更呼籲教育部,應考慮修教師法將論文指導的責任納入,教育部長潘文忠今(29日)指出,有關論文指導的呈現方式與公開部分,目前正在做最後總整理,是否修教師法將論文指導的責任納入,將會邀請大學校院協進會評估,若有必要,會邀集相關單位進行研議。

台大國發所去年爆發論文抄襲,導致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雙雙被台大遭撤銷學位,兩人的指導教授、國安局前局長陳明通也遭檢舉,日前台大教評會認定陳明通對學生論文指導不周,審理後認定情節未達解聘程度,並給予3項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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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陳明通是否被解聘,關係到陳明通能否領退休金,但台大表示,台大是審理懲處案,陳明通能否退休的權責在教育部,台大也已經將審議結果送到教育部;而教育部在本月19日依法審定同意陳明通退休,審定結果也已函覆台大;台大則表示,因教育部已核定陳師退休,學校也依規定通知當事人。

不過,陳文章昨首度以教師身分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單純以身為一名台大教師的角度來看,陳明通確實有指導不周責任,但現行教師法規定,除非觸及叛國、貪污、性侵、霸凌等才會被解聘,所以陳明通未被台大解聘,但此事對台大校譽傷害甚重,認為陳明通傷害台大聲譽,應公開道歉,呼籲教育部考慮修教師法將論文指導的責任納入。

對此,教育部部長潘文忠今天下午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學術論文案在過去一段時間,確實在高教引起非常大討論,外界也有期許,在今年大學校長會議上,所有大學校長共同討論後形成共識,對於論文指導與呈現方式與公開部分,由國立大學協進會花半年多時間研議,目前正在最後階段的總整理,針對陳文章校長建議,這部分會跟請協進會將這樣議題共同討論,評估後若後續有必要性,會邀集相關單位進行研議。

至於陳明通退休案,潘文忠則說,教職員工的退休,原本就是由任職學校提出,陳明通的確在數個月以前就向台大提出退休,台大也依程序報到教育部,但當時教育部了解到,台大正在針對陳明通學倫相關議題進行調查,故教育部暫時並沒有核定陳明通退休案,就是希望等待台大學倫案調查,經過三級三審後的最後結果報到教育部,教育部之後再做處置,日前台大完成程序後,報到教育部來,教育部也依照程序核定,在6月19日正式發函給台大,台大就依照後續相關程序核定其退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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