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將陳冠霖所涉犯性侵殺人案列為國民法官參審案件,今公開抽籤組成承審合議庭。(圖/台北地院提供)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北市男子陳冠霖向1位酒店年輕女公關示愛被冷回,今年(2023年)3月涉持刀刺殺對方7刀再以手指性侵,台北地檢署偵結,今依強制性交而故意殺人罪嫌起訴陳男,隨即移審台北地院列為國民法官參審案件,經公開抽籤,由受命法官郭又禎、審判長黃怡菁與陪席法官劉庭維組成合議庭審理,在押的陳男是否續押,今將另由法官洪甯雅開庭調查。
本案是《國民法官法》今年元旦施行後,北院第3件國民法官參審個案,因案情涉及性侵情節、依法不公開審理,也將是北院第1件不開放旁聽的國民法官參審案件,若被害人家屬不願被害人隱私與名譽再受傷,可透過檢察官聲請不採行國民法官參審程序、維持3位職業法官審理的通常程序。
此外,合議庭斟酌公共利益、當事人訴訟權益與國民法官的審理負擔,若認為確有《國民法官法》第6條所定不宜採行國民法官參審程序的事由,也可不等當事人聲請,直接依職權聽取訴訟雙方意見後做裁定。
▲陳冠霖涉殺害心儀的酒店女公關還性侵,到案辯稱非預謀犯案。(資料照/記者邱中岳翻攝)
檢方起訴指出,56歲的陳冠霖(在押)從去年(2022年)12月起,多次到北市中山區本案被害人工作的酒店消費,每次都指名20多歲的被害人坐檯,女方僅陪酒不賣身,感覺陳男對她有想法,私下請業者盡量別安排她跟陳男碰面,酒店員工也幫忙保護她的安全。
今年3月2日晚間6點多,陳男到酒店宣稱最後1次點被害人陪伴,酒店安排另2位女公關一起進包廂周旋,要求陳男不能對被害人不禮貌,陳男裝乖一直逗留到隔天(3日)上午7點多,2位作陪女公關酒醉離開、酒店即將打烊,陳男才現出原形,持1把預藏水果刀涉連續猛刺被害人7刀,深及內臟,刀刃還斷成2截。
▲慘遭陳冠霖殺害的酒店女公關,長相甜美,事發時在該酒店任職4個月。(資料照/讀者提供)
酒店人員聽見被害人慘叫,衝進包廂目睹被害人倒臥血泊中、奄奄一息,陳男竟光著上半身跨坐被害人身上用手指性侵,酒店工作人員推開陳男,不斷對痛苦呻吟的被害人喊話打氣,但送醫急救仍回天乏術。
陳男趁亂若無其事到一旁洗手,把斷刀丟進馬桶,被警方帶回調查時,他辯稱被害人突然辱罵他「去死」,一時盛怒行兇,不是預謀性侵或殺人。檢方依據目擊者證詞、DNA採證及法醫驗屍報告,認定陳男說謊,今起訴他涉犯強制性交而故意殺人罪嫌,法定刑為死刑與無期徒刑2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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