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不禮讓行人新制拍板上路,警方呼籲駕駛保持安全距離以免受罰。(圖說下同/記者張君豪翻攝)
記者張君豪/台北報導
台灣政府為洗刷「行人地獄」惡名,汽機車不禮讓路口行人通行亂象;立法院112年4月14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條文修正案,其中爭議最大的就是取締汽機車不禮讓行人樣態,最終交通部拍板定案:確定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線,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3公尺(約一個車道寬)及汽車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就構成違規開罰條件。
另外機車、慢車行近行人穿越道線,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同樣寬度,及車輛前輪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也同樣構成違規。警政署說明:新修規定,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將於6月30日起加重處罰規定,提高罰鍰至新台幣6千元,並違規記點3點,及應受道安講習3小時。
警方特別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務必「慢看停」,以慢速接近路口;隨時擺頭察看左右後方有無人車,並煞停車輛、讓行穿線的行人先行、才能避免受罰。
另外路口汽機車、行人應相互尊重,警方也籲請行人,切勿一邊過馬路一邊滑手機,民眾應遵行劃設人行道行走,確定綠燈秒數足夠儘速加速通過,不要在道路上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蹲坐、以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率。
警政署統計,今年5月1日至6月27日禮讓行人執法績效:路口不停讓行人取締3萬5905件違規,較去年同期7443件增加2萬8462件,增幅達382%。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取締1萬70件,較去年同期4382件增加5688件,增幅達129%。
另外包含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取締22萬5068件,較去年同期20萬3787件增加2萬1281件。攤販占用車道等亂象取締1萬9330件,較去年同期9398件增加9932件。警方嚴格取締上述交通亂象,期能有效改善交通秩序。
警政署呼籲民眾:為維護路口安全、降低行人交通事故,未來仍將實施路口安全執法針對高發事故路口執法,期望國人共同遵守,警民合作保障行人用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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