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用路人留意,多項交通新制今 (30日)上路,《東森新媒體ETtoday》整理取締新制一次看,包括汽車不讓行人加重開罰6千元、記點3點、強制道安講習3小時,取締標準為汽機車需與行人間隔3公尺以上;此外,人行道違停、不讓行人優先通行等13項違規即起恢復或開放民眾檢舉;危險駕駛罰款也將加重為3.6萬元。
◎汽車不停讓行人加重罰責
6月30日起,汽車未停讓行人,罰鍰上限由3,600元提高至6,000元,且將記點3點,需上道安講習3小時;若不讓行人致人受傷或死亡,罰鍰將加倍,並吊扣銷駕駛執照處罰。此外未停讓罰責適用範圍擴大,行人可通行之交岔路口包括未劃設行人穿越道均納入,也都需停讓行人。
▲▼6/30起不讓行人將開罰6千元,行人違規也將取締。(圖/交通部)
▲▼6/30起不讓行人將開罰6千元,行人違規也將取締。(圖/交通部)
至於汽車未停讓行人取締標準,將維持現行車輛與行人間隔3公尺須停讓的標準,若間隔不足3公尺將可開罰6千元。
另今年4月行人死亡較去年同期攀升47.6%,經分析有不少行人違規跨越馬路、闖紅燈,或行走滑手機等導致釀禍,交通部也將攜手警政署加強對行人違規同步取締。
▲汽機車距行人3公尺(約三塊枕木寬度)不禮讓,可罰6000元 。(圖/新北市交大提供)
◎通盤檢討違規記點制度
不停讓行人、拒絕攔檢稽查和逃逸、一般道路裝載散落物掉落、汽車裝載物品超重、裝載貨物超過長寬高規定、非屬汽車動力機械譬如吊車違規等6項違規,除罰款外,將新增強制講習3小時。
此外,新手駕駛取得駕照1年內,不但須記點的交通違規將加計1點外,1年內違規滿6點強制參加道安講習。
記點累計期間由半年延長至1年,於1年內記點每達12點,吊扣駕駛執照2個月;駕駛人可自費參加講習扣抵點數,1年僅得扣抵2點。另測速照相等逕行舉發案件被通知人,未指定主要駕駛人或未辦理歸責他人時,改記汽車違規紀錄或加倍罰鍰處罰規定。
▲拒絕攔檢稽查或逃逸將強制上道安講習。(資料圖/記者黃子倩翻攝)
◎提高無照駕駛罰則
無照駕駛機車或小型車罰鍰上限由1萬2,000元提高至2萬4,000元;5年內累犯處最高額罰鍰,如有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沒入車輛;因酒駕吊扣銷駕駛執照再無照駕駛者,機車、小型車加罰1萬2,000元或大型車加罰4萬元;汽車所有人允許無照者駕駛其汽機車加重處罰吊扣牌照。
新制也規定應通知14歲以上未成年之人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無照駕駛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再加重拒檢罰鍰1萬5,000元至4萬5,000元;除有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情形外,加重致人重傷或死亡吊銷駕駛執照不得考領年限為4年。
▲無照駕駛最高可罰2.4萬元。(資料圖/警方提供)
◎加重危險駕駛罰則
嚴重超速定義由超過最高時速60公里修正為超過最高時速40公里,更為趨嚴;危險駕駛提高罰鍰上限由2萬4,000元提高至3萬6,000元;危險駕駛態樣增加高速公路違規迴車、倒車、逆向行駛行為;依法應負刑責時可加重二分之一。
◎增加13項民眾檢舉違規項目
恢復和增加民眾可檢舉項目,包括保護行人通行如在人行道違規(臨時)停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起駛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倒車前未顯示倒車燈光,或倒車時不注意其他車輛或行人。
▲交通違規新增13項可檢舉項目。(圖/記者李姿慧整理)※點圖放大
另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在後跟隨急駛;在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等違規行為均納入民眾得檢舉之項目。
▼人行道違規恢復開放民眾檢舉。(資料圖/警方提供)
▲汽機車距行人3公尺(約三塊枕木寬度)不禮讓,可罰6000元 。(圖/新北市交大提供)※點圖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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