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爆倒閉潮!學者籲教部修改退場條例 放寬董事會改組規定

▲▼面對私校倒閉潮,學者呼籲教部修改退場條例,放寬董事會改組規定。(圖/記者許敏溶攝)

▲面對私校倒閉潮,學者廖義銘(左)呼籲教部修改退場條例,放寬董事會改組規定。(圖/記者許敏溶攝)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受少子化影響,私校停辦、停招消息頻傳,在今(30日)一場座談會場,與會學者指出,現有退場條例的規定,讓私校一旦被列為專案輔導學校,形同被接管,接著就是退場,根本無法轉型,未來可能讓不滿的私校打行政訴訟,教育部若要避免這種狀況,應該修改退場條例有關董事會改組的相關規定,讓私校有轉型與重生空間,而不是讓私校只能走上關門這條路。

少子化風暴衝擊私校經營,私校停辦、倒閉消息頻傳,包括中州科技大學、台灣首府大學等多所被列為專輔學校後,因為到改善期截止仍未有改善,被教育部勒令停招退場,但在今天由當代法律主辦的「私校退場機制學術座談會」,多位學者認為,現有私校退場條例有問題,呼籲教育部應該修改,避免衍生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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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大學法學院教授、當代法律雜誌總編輯廖義銘指出,根據退場條例規定,一旦私校被列為專案輔導學校,形同被教育部接管,接著就是退場,根本無法轉型,未來最有可能打官司的狀況,是某私校因為有新的財團入主董事會,也做了轉型規劃並提報教育部,卻教育部打回票,因不滿教育部行政處分而打行政訴訟,乃至憲法法庭。

不過,廖義銘指出,訴訟或官司都曠日費時,最好方式是教育部修改退場條例,因為退場條例對財團介入充滿不信任,認為對教職員工生都是有害,但這也是最大錯誤,因為若沒有新資金挹注,教職員工生損害反而最大,但退場條例卻對財團充滿不信任。

因此,廖義銘建議教育部,退場條例內有關董事會改組規範要大幅調整,首先是教育部應將董事會改組從事前核准改為事後報備,其次原來經營團隊在現有退場條例,幾乎是不准進來,應該放寬到三分之一,讓其掌握相當決策權,最後公益董事應該改名為專業董事,不該只有官派,其角色介於財團與原來經營團隊之間,擔任媒介團隊,協助輔導董事會。

輔大法學院長吳志光認為,對目前退場條例這個制度是充滿悲觀,因為私校一旦被列為專輔學校,其實已經形同「接管」,與其說是教育部「輔導」,不如說是加速退場,因為學校財源被截斷,包括一百萬以上工程連要經主管機關同意才可辦理,單獨招生都不行,加上退場轉型條件太過嚴格,偏遠地區私校要轉型很難,最後只能解散,像是永達技術院,呼籲教育部給予私校更大轉型空間,或者給私校董事更大揮灑空間。

▲▼面對私校倒閉潮,學者呼籲教部修改退場條例,放寬董事會改組規定。(圖/記者許敏溶攝)

▲面對私校倒閉潮,與會學者呼籲教育部,修改退場條例,放寬董事會改組規定。(圖/記者許敏溶攝)

環球科大創辦人許文志也表示,退場條例非常粗糙,也不符合憲法保障鼓勵私人興學,私人辦學是為國家培育人才,但被列為專輔學校就不能招生,根本是霸道、黑道的作法,因為民主國家不會沒收私人興學財產,建議立院教委員組成專案小組,去看看這些私校怎樣經營,問問師生與家長,不要讓教育部胡作非為,退審會委員其實很同情環球科大,認為應辦下去,只有教育部要非關不可,讓這些委員變劊子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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