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交法新制上路,土城警方針對未依規定禮讓行人的汽、機車,攔下開單告發。(圖/記者陸運陞翻攝)
記者陸運陞/新北報導
近期屢屢發生車輛行經路口未禮讓行人,因而釀成傷亡事故,今天(30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制上路首日,新北市土城分局規劃專案勤務,針對「車輛路口不停讓行人」、「行人未依規定穿越道路」等違規加強取締,上午9時許,在中央路二段、中正路口,告發2輛未停等禮讓行人的機車騎士。
日前交通部完成修法,駕駛汽、機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除了提高罰鍰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記點3點外,還需要參加道安講習3小時。如造成受傷或死亡,將處72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吊扣1年或吊銷駕照。
▲道交法新制上路,許多民眾仍不知告發標準。(圖/記者陸運陞翻攝)
今早土城警方依照,車輛與行人間隔1個車道寬(約3公尺)距離標準,針對轄內各大路口執行取締,警方在9點30分至10點間,對2名年約60歲的男、女機車騎士開單告發,男騎士還疑惑詢問「不是還有一段距離嗎?」但仍未保持3公尺以上,遭到開單告發。土城警方表示,持續加強「車輛路口不停讓行人」、「行人未依規定穿越道路」取締,期以強力執法量能,深化用路人行經路口應停讓行人之觀念,降低路口事故發生。
▲年約60歲男性機車騎士,以為與行人保持些許距離既可,但仍攔下開單告發。(圖/記者陸運陞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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