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尾警分局副分局長李志文帶隊動員前往高雄朱姓男子處所,查獲一萬多張千元、百元、伍佰元之偽鈔。(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去年12月底陸續傳出有加油站、外送員、攤商收到千元假鈔「HR484268XD」,雲林檢警調組成專案小組,查獲1.2 億偽鈔證物破案,雲林地方法院今(30)日一審宣判,廖姓主嫌依偽造幣券罪處有期徒刑6年,其餘共犯分別判處3年4個月至5年8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追繳其不法所得;全案仍可上訴。
去年12月一名計程車司機收到假鈔後並未受騙,而且主動報警,加上接續傳出有多人收到「HR484268XD」偽鈔,「XD偽鈔集團」才曝光,警方報請雲林地檢署啟動偵查,陸續逮捕廖姓主嫌等其他共犯,雲林地檢署今年2月依妨害國幣懲治條例將廖嫌等7人提起公訴,經雲林地方法院審理今日審理終結宣判。
廖姓主嫌與妻子楊女經營魔術店,指示洪男排版、設計,僅鈔票上「中央銀行」旁2個紅色小印章處改為模糊的玩具銀行,其餘正反2面均與真鈔相同的新台幣。合議庭調查,廖男在購物平台及自營的魔術店,將偽鈔持續販售予其他人。此外,朱姓男子以每張1元的價格向廖男購買印章版偽鈔,轉手以每張7元的價格在網路上賣出。
中央銀行發行局發函認為,緝獲的偽鈔外觀、尺寸、顏色皆與鈔券相似,假冒真鈔意圖明顯,雖將官章改為「玩具鈔票」然卻十分微小隱蔽難被發覺,甚至連發行銀行及印製廠等字樣一字未改,假冒真鈔意圖明顯,足對現金交易安全構成威脅。
合議庭審酌,廖姓男子等人假藉製作玩具鈔、魔術道具或教學用品之名,委託印製廠將偽鈔設計圖檔輸出製成印版後,大量印製,透過電商平台公然販售,強調仿真度高,藉以誘使不法或投機人士購買供行使之用,從中牟利,目無法紀,嚴重敗壞社會風氣,已有無辜商家及民眾受害,因此從重量刑,遏止歪風。
判決指出,主嫌廖男依共同犯偽造幣券罪,處有期徒刑6年。主嫌妻楊女依偽造幣券罪,處有期徒刑5年8月。排設計之洪男依偽造幣券罪,處有期徒刑5年6月。將偽鈔檔案送印刷廠之李男依偽造幣券罪,處有期徒刑5年2月。向主嫌購買假鈔轉賣的朱男依交付偽造通用紙幣罪,處有期徒刑4年2月。持假鈔購物的黃男、張男依行使偽造通用紙幣罪,分處有期徒刑3年6月、3年4月,全案可上訴。
▲「地下中央印製廠」千元偽鈔集團,查扣1.2億偽鈔相當壯觀。(圖/記者蔡佩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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