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小三懷孕又墮胎,正宮連同媽媽一起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資真/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人妻指控丈夫外遇年僅19歲的檳榔西施,搞大小三肚子後又墮胎,氣得提告小三,由於在民法上屬未成年人,因此連同小三母親一同提告求償80萬元。台中地院審理後,判決母女2人須賠償30萬元。
人妻主張,與丈夫自2020年9月4日結婚,婚後感情融洽,2021年初2人一同前往檳榔攤附設的KTV喝酒唱歌,因而認識員工小晶(化名),小晶卻從同年4月起跟丈夫發展不正當關係。
由於2人不戴套發生性行為,導致小晶懷孕,小晶決定進行人工流產,最終被人妻得知2人的不倫戀,決定提告小晶求償80萬元,但小晶未滿20歲,在民法上屬未成年人,因此連法定代理人母親也一同提告。
小晶雖承認介入他人婚姻,並在自己住處發生關係,但她行為時已年滿18歲,相關行為自行負責,與母親無關;母親則未出庭答辯或陳述。
法官指出,民法修正年滿18歲即為成年人,係自2023年1月1日施行,但小晶於2021年和人夫發生婚外情時,民法尚未修正,因此仍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母親須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判決小晶與母親須賠償30萬元給人妻。全案還可上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