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豹。(示意圖/記者白珈陽攝)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台中市金錢豹酒店一名薛姓女子拒絕與林姓酒客發生關係後發生口角,將林男打到手骨折,讓林氣得回金錢豹大罵「喝酒這麼多年,從來沒有被小姐打過」。對此,台中地院判決出爐,依傷害罪判薛女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薛女2022年1月30日凌晨1時8分許,跟林姓酒客共乘計程車。當薛女看到計程車停在汽車旅館前時,直接表明不跟林男入內發生關係,雙方因此爆發衝突。
薛女以腳踹、徒手拉扯等方式攻擊,導致林男跌出車外,右側尺骨喙狀突骨折。林男隨即氣得回到金錢豹酒店內大罵,雙方因此互告傷害、都否認犯行。
薛女辯稱,是林男踹、拉她,她才會反擊,且對方身體健壯,不可能骨折。計程車駕駛則證稱,他看到薛女將林男拉下車,且林有說手很痛,「我請他確認骨頭有無問題,他說手硬硬的,應該還不用去醫院」。
▲酒店小姐,圖與本文無關。(示意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金錢豹管理人員表示,薛女與林男發生衝突後有回到KTV包廂內,當時看到林男手肘有抓痕,其他沒有明顯傷;金錢豹幹部則說,林男當時非常生氣,「他說喝酒那麼多年,從來沒有被小姐打過」。
法官勘驗行車紀錄器翻拍照片,確定薛女攻擊林男為事實,素行非佳,僅因特種行業消費糾紛就在汽車旅館前施以暴力,以激進方式宣洩情緒,且未與被害人和解,因此依傷害罪判薛女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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