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張姓男子曾犯猥褻罪,假釋期間到兒童補習班擔任老師,又對3名7歲以下的女童伸狼爪。(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郭玗潔/彰化報導
張姓男子在擔任國小體育代課老師時,因猥褻多名女學生被判刑,去年假釋期間,又到彰化文理補習班當老師,趁著在教室一對一輔導女童時,撫摸她們下體,同月9天內就有3名女童受害,其中兩名才7歲,另一名受害學生甚至未滿7歲。張男犯行曝光後,辯稱他只是在「吃豆腐、占便宜」而已,讓家長憤而要法官從重量刑。一審法官依強制猥褻等罪,合併處他4年6月徒刑。案經張男、檢方上訴,二審法官維持原判,駁回上訴。
判決指出,張男2022年3月期間到一家兒童文理補習班任教,利用單獨和女童訂正考卷過程,在教室亂摸她下體,又在一對一英文小書朗讀輔導過程中,也對另外2名7歲女童伸狼爪。
張男犯行曝光後,雖坦承有摸女童,但卻堅持他只是在「吃豆腐、占便宜」,讓被害女童家屬聽了,都氣到不願意和解。一審法官依1個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2個對未滿14歲女子犯猥褻罪,合併處4年6月徒刑。
檢方和張男都上訴。檢方認為張男有猥褻前科,在假釋中又犯本案,可見完全沒有反省,應從重嚴懲。
張男則請求法院為他安排和解,他願意賠每位被害人3萬元,也希望法官考量他是家中獨子,要扶養身體欠佳的父母,還要負擔他們的醫藥費,念在他亟欲拯救父母於燃眉之急,拜託法官減刑。
不過法官指出,張男為人師表,卻為滿足一己私慾,利用被害人年幼可欺,對她們強制猥褻,造成她們難以抹滅的陰影,且被害人家屬也請求重判,認為一審已考量一切情狀,量刑合理,駁回上訴。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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