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首例!澳洲醫師可合法開立搖頭丸 治療憂鬱症與PTSD

▲▼搖頭丸(MDMA)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被列為第二級毒品,屬於中樞神經興奮劑。(圖/取自台灣法務部反毒宣導網站)

▲搖頭丸(MDMA)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被列為第二級毒品,屬於中樞神經興奮劑。(圖/取自台灣法務部反毒宣導網站)

記者張寧倢/綜合外電報導

俗稱「搖頭丸」的MDMA在台灣列為第二級毒品,而澳洲政府自1日起允許精神科醫師開立包含MDMA在內的兩種迷幻藥,以治療憂鬱症或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的患者,成為全球第一個治療精神用途合法化的國家,同時也引起爭論。

綜合美聯社與英國BBC報導,澳洲醫生自1日起可合法為PTSD患者開立一定劑量的MDMA,針對治療困難的憂鬱症患者也可以開立「迷幻蘑菇」中的精神性成分賽洛西賓(Psilocybin)。

澳洲已經將這兩種藥物列入藥物管理局核准的藥品清單之中,有科學家與心理健康專家認為這將是「改變遊戲規則」的重大舉措,使得澳洲「處於該領域研究的最前線」。摩納希藥學研究所(Monash Institute ofPharmaceutical Sciences)神經藥物開發中心副主任蘭米德(Chris Langmead)就表示,過去50年來,在治療持續性心理健康問題上,幾乎沒有什麼進展。

南澳大學心理健康研究員穆斯克(Mike Musker)博士說,迷幻藥的使用將被嚴密監控,而不是「吃一錠藥就離開」。他向法新社表示,以MDMA為例,患者可能會在5到8周內接受3次治療,每次治療持續約8小時,將有治療師全程陪同,但他也認為使用上必須非常謹慎。

然而,也有科學家對此舉感到驚訝。墨爾本斯文本大學(Swinburne University)的認知神經心理學家羅塞爾(Susan Rossell)教授表示,雖然迷幻藥在治療用途肯定具有潛力,但這舉措來得太快了,「對於其他任何類型的疾病,無論是心血管疾病或癌症,你都無法想像如此快速地將藥物推上市面。」

澳洲蒙納許大學(Monash University)臨床迷幻劑實驗室主任利納斯基(Paul Liknaitzky)提出幾點擔憂,「人們擔心證據仍然不足,將其轉移至臨床服務仍為時過早;可能充斥著不稱職或設備不足的臨床醫師;大多數人負擔不起這類治療的費用;對於培訓、治療與病人用藥結果的正規監督將是最低限度或所知無幾的。」

目前美國有兩個州允許使用賽洛西賓,俄勒岡州是首個允許成年人合法使用的州,科羅拉多州的選民則在2022年同意使用賽洛西賓除罪化。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於2018年將賽洛西賓指定為「突破性療法」,目的在促進治療嚴重疾病藥品加速開發與審查,上月底也發布指導草案,使研究人員設計臨床試驗,測試迷幻藥在各種醫療條件下的潛在療法。另外,加拿大與以色列也在進行臨床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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