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禾馨醫療集團前營運長林思宏今年4月於信義區某餐酒館飲酒後,無視政府三申五令宣導,酒駕上路遭警攔查,警因聞到酒氣進行酒測,其數值高達0.62g/ml,被依法送辦。士林地院依公共危險罪,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且6個月內須支付公庫20萬並向指定機關提供30小時義務勞務。
今年4月10日凌晨,林思宏在北市信義區松壽路「IMAGE INHOUSE餐酒館」飲酒後,竟駕駛車輛上路,凌晨2時52分行經麥帥二橋下遭警攔查,警因聞到酒氣進行酒測,發現數值超標達0.62g/ml,並依現行犯移送法辦。
警詢、偵查時,林坦承酒駕,檢方根據酒精測定記錄表、警方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車輛詳細資料表等,以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罪,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禾馨醫療集團婦產科醫師林思宏酒駕遭判刑。(資料圖/記者黃哲民攝)
法官審酌林明知酒精成分對人的意識及反應能力具有不良影響,且酒測高達每公升0.62毫克,卻貿然駕駛小客車上路,枉顧自身及公眾往來交通安全,考量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佳,另審酌其工作性質為婦產科醫師,酒駕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為自用小客車,又稱是駕車返回公司途中被警查獲,尚無發生其他車禍肇事或違規行為。
同時考量林案發前所喝的酒類飲品為調酒,並參以其大學畢業,家庭經濟小康等情狀,依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判決確定起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20萬元,到檢察官所指定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機構或團體提供30小時義務勞務。
對此,林思宏其委任律師代為表示「尊重司法,深自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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