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處通緝羅冠聰等8名海外港人 控危害國家安全罪

▲▼港警國安處宣布通緝羅冠聰等8名海外港人。(圖/路透社)

▲港警國安處宣布通緝羅冠聰等8名海外港人。(圖/路透社)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港版國安法實施剛屆滿3年,港警國安處3日宣布,通緝8名人士,包括任建峰、袁弓夷、郭鳯儀、郭榮鏗、許智峯、蒙兆達、劉祖廸以及羅冠聰,並分別懸紅100萬港幣(約新台幣397萬元),罪名包括危害國家安全、煽動分裂國家及要求外國制裁中國和香港等。

據《香港電台》報導,香港國安處昨舉行記者會,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表示,國安法具有域外效力,與其他國家的法例相同,符合國際法原則,警方有責任依法追究在境外干犯香港法例人士,較早前已向法庭申請拘捕令,通緝該8名身處海外人士。

港警國安處列出通緝的海外港人共有8人,包括前立法會議員羅冠聰、許智峯、郭榮鏗,前職工會聯盟總幹事蒙兆達,前法政匯思召集人任建峰,以及袁弓夷,郭鳳儀和劉祖迪。

他表示,有關人士涉嫌干犯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罪行,鼓吹制裁和破壞香港,並恐嚇香港官員,當中有人指明要求制裁香港法官及檢控人員,破壞本港行之有效、法官不受干預使用司法權的情況,當中也有人為外國出謀獻策,打擊香港金融制度及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警方說,已掌握8人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的證據,他們罪行昭然若揭,會全力追究。警方強調,留意到部分通緝人士,在包括網上平台向公眾籌款,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資助他人從事反中亂港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都有機會觸犯國安法或國家安全罪行,市民應與違法人士劃清界線。

國安處說,國安法實施3年,至今拘捕260人,他們介乎15至90歲,當中161人及5間公司被檢控,其中79人已被定罪或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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