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不當使用!巴比妥、苯二氮平複方藥 將列第四級管制藥品管理

▲▼食藥署副署長陳惠芳。(圖/記者嚴云岑攝)

▲食藥署副署長陳惠芳。(圖/記者嚴云岑攝)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新北幼兒園餵藥延燒月餘落幕,雖然複驗顯示巴比妥與苯二氮平藥物均未檢出,但食藥署為強化管理,已於6月27日召開專家會議,決議比照世界先進國家將巴比及苯二氮平類之複方藥品納為第四級管制藥品管理,後續將依法制程序辦理預告及報請行政院核定公告等相關事宜,新制最快將於10月上路。

食藥署副署長陳惠芳表示,未來公告後使用巴比妥及二氮類複方藥品之機構業者,須依規定申請管制藥品登記證,並於業務處所設置簿冊,詳實登載管制藥品每日收支結存情形並定期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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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惠芳強調,機構業者如欲使用前述品項進行醫藥教育研究試驗者,須事前向衛福部提出使用管制藥品申請,經核准後得使用。未來巴比妥及二氮類複方藥品之輸入、輸出、製造、販賣、購買及使用等相關事宜,必須確實遵照《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相關規定。衛生福利部亦將全力協助相關機構業者進行申請程序,並輔導配合相關管理流程。

根據食藥署統計,今年至7月4日管制藥品實地稽核機構及業者計7203家次,查獲177家次違規,違規比率2.5%,都由地方衛生局裁處。

在幼兒園疑似餵藥事件爆發後,食藥署6月15日發函地方衛生局加強稽查,截至7月4日各地衛生局實地稽核機構及業111家次,查獲18家次違規,違規樣態多為行政作業疏失,如簿冊未落實每天結存與記載、登記購買來源錯誤等,並無流向不明情事,但有接獲3件苯巴比妥醫療不當使用情形,都是由高雄市衛生局通報。

▼管制藥品申報規定。(圖/食藥署提供)

▲▼巴比妥、苯二氮平複方藥 將列第四級管制藥品管理。(圖/食藥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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