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角頭火拼,蔡姓角頭持雙槍,闖入對方家中槍殺。此為示意圖。(圖/視覺中國)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台南安平地區2021年間爆發角頭火拼事件,王姓男子先遭人開車當街衝撞、砍殺致死,之後綽號「蝦米」的蔡姓角頭,持雙槍到另一名陳姓角頭家中開槍,殺害對方。蔡男一二審均遭判無期徒刑,另名曾姓共犯二審也被改判無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審理後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蔡男因合夥投資權利車生意,與王姓男子爆發糾紛。2021年2月間,晚間6點多,蔡男夥同曾男與其他5名共犯,分乘2部汽車在路上圍堵王男,並持棍棒圍毆王男。王男攔住路過的一部機車,跳上機車後逃逸,眾人又開車追擊,王男闖進某餐廳停車場內,遭曾男開車自後方強力撞倒,曾男又5次開車急速輾壓王男,王男倒地不起後,眾人下車持刀砍殺王男,王男送醫不治。
事發後蔡男攜槍逃亡躲藏,但蔡男家人卻遭人騷擾。蔡男認為是當地陳姓角頭唆使小弟所為,因此在案發後7天,身穿防彈背心並帶著雙槍,闖進陳男住處。陳男見蔡男進入後,起身逃命,但卻遭蔡男連開8槍,其中7槍射中陳男,造成他心、肺、肝腎多處槍傷併大量內出血死亡。蔡男犯案後將槍枝丟棄地面,並到台南市刑警大隊投案。檢警依照殺人等罪嫌,對蔡男、曾男等人提起公訴。
一審將蔡男重判無期徒刑、曾男遭判刑15年10月。案件上訴二審後,台南高分院改將曾男判處無期徒刑,蔡男也維持無期徒刑,至於其他5名共犯則分別判刑1年到1年6月的刑期。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5日駁回上訴定讞。
▼台南市安平區2021年2月間發生火拼仇殺案,蔡姓角頭等2人遭判無期徒刑定讞。(圖/記者林悅翻攝。)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