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打算排放福島核污染廢水。(圖/路透社)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中國大陸多次表態反對日本排放福島核污染廢水,但近日卻傳出,浙江秦山核電廠廢水的「氚排放」量是福島核污染廢水的6.5倍。對此,大陸國家核安全局5日回應,他們反對的是日本福島核污染水排海,從來沒有反對核電廠正常運行排放,「要高度警惕這種『惡人先告狀』、企圖混淆視聽、蒙混過關的圖謀。」
陸核安全局表示,日本福島核污染水和世界各國核電廠正常運行液態流出物有本質區別,一是來源不同,二是放射性核素種類不同,三是處理難度不同。
陸核安全局指出,日本福島核污染水來自於事故後注入熔融損毀堆芯的冷卻水以及滲入反應堆的地下水和雨水,包含熔融堆芯中存在的各種放射性核素,處理難度大,「相比之下,核電廠正常運行產生的廢水主要來源於工藝排水、地面排水等,含有少量裂變核素,嚴格遵守國際通行標準,採用最佳可行技術處理、經嚴格監測達標後有組織排放,排放量遠低於規定的控制值。」
陸核安全局強調,要高度警惕這種「惡人先告狀」、企圖混淆視聽、蒙混過關的圖謀,「我們反對的是日本福島核污染水排海,從來沒有反對核電廠正常運行排放。日本福島核污染水有關誤導宣傳代替不了事實真相,方案設計代替不了工程實踐,口頭承諾代替不了真實結果,精心包裝的方案掩蓋不了企圖轉嫁危害的圖謀,有限的選擇性抽查代替不了長期公正的國際監督。」
陸核安全局說,日方對於福島廢水的核監測安排還存在問題,一是核污染水排放前的監測有延遲,無法第一時間判斷排放是否合格,由此可能導致不達標的核污染水直接排入海洋;二是核污染水混合後監測可能造成不合理稀釋,日方將10罐核污染水混合後取樣監測,可能造成高濃度的核污染水被低濃度的核污染水稀釋成達標的核污染水。
陸核安全局還說,三是應有公開透明的長期國際監測,日本福島核污染水排海關乎全球海洋環境和公眾健康,應接受利益攸關方參與的公開透明的國際監測監督,而不應僅僅安排日方主導下的「擺樣」式的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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