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澳大橋2019年10月斷裂後,2022年12月完成重建通車。(資料圖/記者游芳男攝)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參選人羅智強成立反貪腐監察院,宣布「第16告」瞄準前行政院長蘇貞昌,指控蘇承諾危橋補助卻跳票,放任危橋成不定時炸彈,草菅人命。對此,公路總局今(5日)發聲明強調,南方澳大橋斷橋後,全國提出101座橋梁檢測及重建已全數完成。
羅智強指控,2019年南方澳大橋斷裂,釀6死、12傷,當時行政院長蘇貞昌宣布全額補助地方危橋改建,但3年多過去,蘇貞昌已下台,全國道路橋梁受損構件仍逾2成未修,原因是交通部只要求地方政府檢測,卻不補助維修,放任危橋成不定時炸彈,草菅人命。
交通部公路總局今澄清,行政院自2019年10月南方澳大橋斷橋後,除投入10億元重建該橋外,並立即針對全國2.6萬座橋梁進行總體檢。2020年2月行政院前院長蘇貞昌據以核定為期3年、總經費14.26億元之「協助縣市政府加速整建受損橋梁計畫」,就全國101座危橋進行重建或補強。
公路總局表示,計畫執行期間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定期專案列管辦理進度,僅嘉義縣政府所轄臥龍橋因疫情影響遲延至112年6月完工外,其餘100座橋梁均如期於111年完成,其中包含雲林縣申請11座橋梁,補助經費達9300萬元。
除補助列管的危橋改建外,中央主管機關也定期評鑑全國所有車行橋梁,督考橋梁管理機關定期辦理檢測與維修,公路總局表示,111年度實施縣市政府橋梁評鑑結果,整體維修率已由110年度68.1%提升至111年度76.87%,顯示經交通部督考,各縣市政府已提升對橋梁維修重視,逐年提升維修率。
▲各縣市政府須定期檢測維修橋梁,中央進行評鑑 。(示意圖/記者翁伊森攝)
公路總局表示,中央每年依各縣市府所轄道路橋梁權重,由行政院主計總處逕撥統籌分配款,供縣市府使用於道路橋梁維管、檢測及維修。111年車行橋梁有23.13%為未維修構件,係屬當年度橋檢後新增待維修部分,地方政府自當透過專款專用之統籌分配款,辦理橋梁檢測及維修,及因應當前營建市場缺工及缺料情形,妥善規劃修復方案並覈實擬定發包策略。
公總指出,如確因維修補強費用過高、地方財源無法負擔時,再透過道路橋梁屬性,申請依據當前各補助機制申請辦理。
部分地方政府經費不足導致橋梁維修率差,公路總局統計,目前僅8座地方政府轄管橋梁申請「生活圈道路系統建設計畫-縣市政府受損公路橋梁整建計畫」經費補助。
至於雲林縣府今年3月立院考察橋梁無力負擔維修經費一事,公路總局表示,考察當日即建議縣府視各道路橋梁不同屬性,循行政程序分別向中央各部會申請補助。其中雲122-1線海新橋因屬公路系統,公路總局已就縣府提報計畫經費約1億元,其餘各橋均待由雲林縣政府視需求考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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