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鱈魚狂瀉「恐是油魚」!食藥署另揭2大違規 標示不實最高罰400萬

▲▼鱈魚怎麼分辨(圖/食藥署提供)

▲吃鱈魚狂瀉「恐是油魚」!食藥署另揭2大違規,標示不實最高罰400萬。(圖/食藥署提供)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消基會抽驗市售與網購生鮮水產品,發現「鱈魚」遭混充情形嚴重,不合格率達5成,呼籲主管機關多加宣導。食藥署表示,110年至111年間共稽核1732家業者,發現8家業者將「圓鱈」與「扁鱈」混充成「鱈魚」販售,共裁處31萬元罰鍰,今年度也會辦理30場說明會與教育訓練,讓業者夠清楚辨識。

曾有民眾點了「鱈魚」結果隔天狂放油屁、甚至拉了一層油,才驚覺自己吃下肚的是「油魚」。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油魚屬於帶鰆科魚類,常見熱帶和溫帶海洋,是棘鱗蛇鯖和異鱗蛇鯖的通稱,含有人體無法分解吸收的蠟酯,對於消化功能不佳的民眾,多食會有放油屁、解油便等腸胃不適症狀。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林金富表示,雖然國內沒有禁食油魚,但業者若以油魚冒充鱈魚販售,將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除了油魚外,市售常見的鱈魚混充項目另有「圓鱈(俗稱智利海鱸)」與「扁鱈(俗稱大比目魚)」,前者屬於鱸形目,後者屬於扁形目,與鱈魚所屬的鱈形目完全不同,「混充販售就是違法」。

依據《食安法》第28條規定,「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用洗潔劑及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其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違者最高可處400萬元罰鍰。

林金富表示,食藥署透過發函、說明會、非登不可通知等方式,對業者加強宣導標示規定,並函知地方衛生局及餐飲相關公協會,請地方衛生局加強輔導業者。於112年度預計年底會完成30場說明會及教育訓練,截至7月5日已辦理9場。

食藥署也提醒,一般民眾在購買鱈魚商品時,其實不容易從外型加以分辨。因此,提醒民眾購買時多留意產品標示,正確識別魚種,才能買得安心,吃得放心。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關鍵字: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