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男子下藥性侵酒店女,判刑定讞。此為示意圖。(圖/123RF)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梁姓男子與林姓友人相約於2019年間前往台北市中山區酒店消費,梁男對酒店妹小施(化名)趁機下藥,小施失去意識後遭梁男性侵得逞。梁男完事後,林男竟接手脫下小施內褲猥褻。最高法院審理後,將梁男判刑4年、林男判刑8月,全案定讞。
從事殯葬業的梁男與工地工人林男熟識,2人相約2019年12月間前往台北市中山區某酒店消費,梁男並點了小施坐檯。而後趁著小施不注意,梁男以先前求診取得、含有第三級毒品氟硝西泮(Flunitrazepam,俗稱FM2)成分的Modipanol藥錠,偷偷摻入小施的酒水中。而後玩遊戲讓小施喝下摻藥的酒精,小施逐漸出現嗜睡、肌肉無力、眩暈、頭痛、精神混亂、動作緩慢等狀況,最後倒在沙發上失去意識。這時梁男趁機性侵得逞。
梁男完事後,小施仍沒有意識癱軟在沙發上,這時林男見有機可乘,脫下小施的內褲,將小施抱到自己身上,讓小施面對面坐在自己的大腿上,趁機猥褻得逞。小施意識不清時,仍模模糊糊感覺到遭人侵犯;她清醒後報警、驗尿,檢查出FM2成分。檢警逮捕梁男、林男,並對2人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2人均否認犯罪。梁男否認下藥,辯稱當時幫小施擋酒,自己也醉倒在沙發上,中間發生什麼事情,完全不記得;僅坦承自己可能趁著小施意識不清乘機性交,並未下藥。至於林男也否認猥褻,辯稱當時鑰匙吊在腰間,可能因此碰到小施,小施才以為自己趁機吃豆腐;林男還說,小施昏睡後,自己也在她旁邊睡著,沒有猥褻行為。
一審法院不採信,將下藥的梁男重判有期徒刑8年,林男則判刑8月。案件上訴二審後,高等法院審理期間梁男與小施達成和解,高院因此改將梁男判刑4年,另外林男則維持相同刑度。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6日駁回上訴定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