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長夫誆飛美國…偷吃空姐2天1夜爽玩南台灣 正宮扮狗仔跟監

▲▼飛機,空服員,打招呼。(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航空公司機長計畫和空姐進行南台灣2天1夜旅遊,卻騙妻子要飛美國工作。(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航空公司機長偷吃空姐,還騙妻子自己被公司安排飛美國2天,其實是開車載小三南下沿路遊玩。沒想到妻子起疑,一路尾隨蒐證,最後果然看到兩人共同入住高雄某飯店,憤而對小三提告。桃園地院審結,認為機長和空姐雖在飯店訂了兩間房,無法證明當晚兩人是否睡同房,但兩人隱瞞雙方配偶單獨乘車遊玩、入住同一飯店,仍侵害配偶權,判空姐要賠30萬元。

正宮主張,她過去擔任空服員時,和小三是同班組員,和身為機長的丈夫曾多次3人一同執飛航勤務,小三知道兩人是夫妻。去年9月11日丈夫表示,12日因公司排定班表,他必須飛行貨機到美國阿拉斯加州,13日才會返台。她覺得丈夫形跡可疑,詢問過去仍在職的同事班表事宜,確定丈夫說謊,就決定尾隨蒐證。

正宮表示,她發現丈夫於清晨6點,就開車和小三在航空公司停車場會合,兩人一路南下到彰化鹿港天后宮、嘉義東石鄉漁港市集、台南高鐵站附近商店遊玩,並共同入住高雄一家飯店,已侵害她配偶權,要向小三求償100萬。。

全案審理時,小三雖坦承和人夫共同出遊,但辯稱訂了兩間房分開住,也各付各的房錢,兩人只是好朋友。

法官認為,人夫雖以自己的名義訂了兩間房,但兩人隱瞞各自的配偶,單獨共乘一車一路南下遊玩,挽手步行,再入住同一家飯店,即便無法證實兩人是否同房睡,也是不便與配偶啟齒之事,難認兩人只是基於一般情誼共遊。審酌人妻婚後為家庭主婦,小三仍是空服員等情,判小三要賠3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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