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出手打炒房,增加囤房者持有成本。(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未來課徵囤房稅將採「全國歸戶」,非自用住宅的稅率也調整為2%到4.8%,預計明年上路、後年課徵。但同時,全國單一自住者稅率也調低到1%,且出租申報所達租金標準者、繼承取得共有房屋者稅率也調降到1.5%到2.4%,3族群約346萬戶可受惠,占全部開徵件數的38%左右。
根據財政部統計,全國單一自住者改課1%房屋稅(排除豪宅,標準由各縣市訂之),約有328萬戶可受益,預計可以減稅24.35億;而出租申報租金達標準者,約18萬戶受益、少數透過繼承取得共有的房屋者,稅率也調降到1.5%到2.4%。上述3類型加總,約有346萬戶可受益,占全部開徵件數的38%左右。
財政部長莊翠雲說,房屋稅採差別稅率是自103年時修正《房屋稅條例》後實施,也就是非自住自家用房屋,地方政府可以按照持有戶數在1.5%到3.6%之間訂定差別稅率。
莊翠雲表示,在過程中,地方政府還有財政部也不斷互相討論,財政部也輔導各地方政府依據自治條例訂定差別稅率。長時間以來也不斷在觀察地方政府實施情形,目前已經有10個地方政府實施差別稅率。
莊翠雲說,現在認為說可以做全國總歸戶,因為當時有地方政府對全國總歸戶不認同,實施這麼長時間大家都有一定基礎,認為可以實施全國總歸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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