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徐姓男子今年2月共乘機車,行經觀音區某路段時見越南籍女移工隻身騎電動自行車,分持西瓜刀與木棍洗劫3,000元。(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2名徐姓男子今年2月共乘機車行經觀音區某路段,見越南籍女移工隻身騎乘電動自行車,假借掉落東西幫忙撿拾,等女移工停車後,分持西瓜刀、木棍恫嚇繳付錢財,女移工心生畏懼繳付僅有3,000元,2男得手後揚長而去,案經大園警方循線查獲到案;桃園地院審理後依攜帶凶器強盜罪,分別判處2人各7年2月有期徒刑,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2名徐姓男子今年2月5日晚間近8時許,共乘機車在觀音區富玉路附近,見越南籍女移工隻身騎乘電動自行車,2人因缺錢花用,假借女移工掉落東西幫忙撿拾為由,等女移工停車查看時,2人徒手將女移工推倒在地,分持西瓜刀與木棍架在女移工頸部恫嚇,「將身上錢拿出來」,女移工心生畏懼下繳付身上僅有3000元,2男得手後隨即騎車逃離現場,女移工隨即報警處理。
案經大園警分局循線查獲2名徐姓男子到案,依強盜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檢方偵結依攜帶凶器強盜罪嫌將2名徐姓男子起訴。
桃園地院法官審理時,根據檢警提供現場西瓜刀、木棍、現場監視器截圖照片、黑色安全帽、雨衣及雨褲等證物佐證,2名徐姓男子均坦承犯行不諱,地院合議庭審酌,2男均年紀尚輕且身強體壯,不思以己力謀生,循正當途徑獲取財物,竟持西瓜刀及木棍強盜告訴人財物,造成其身心莫大恐懼,嚴重危害人民生活安全與社會秩序,迄今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衡量2人始終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屬良好,且犯罪所得尚非鉅額,審結依攜帶凶器強盜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7年2月,本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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