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被認證豬哥!情報學校男學員被控性騷 退訓後提告求償150萬

▲桃園市王姓男子去年8月間搭乘桃園客運,見鄰座女高中熟睡竟兩度伸手撫摸大腿性騷擾得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謝姓男子不滿在軍事情報學校受訓,被1名女學員指控摸臀、盯胸等學校認性騷擾成立,他慘遭議論選擇退訓,憤而對女學員求償150萬。(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被認證的豬哥!謝姓男子不滿進入軍事情報學校受訓時,被1名林姓女學員指控摸臀、盯胸,後來學校申訴認定性騷擾成立,慘遭退訓後返回部隊服役時,又被同袍側目非議,只好退役遠離流言蜚語。他自認精神受到極大通苦,向林女提告求償150萬,士林法院日前判決出爐。

謝姓男子提告主張,他與林女2019年9月9日進入軍事情報學校受訓,因軍校紀律嚴明,雙方受訓期間並無特別互通,豈料,2020年7月26日林女卻提出性騷擾申訴,不實指控他從入伍起在校就讀期間,多次包含入伍訓、山訓、學年訓期間服裝日及攝影課程,對她實施肢體碰觸,學校同年8月14日申訴審議決定書、12月11日修正申訴審議決定書,認定性騷擾成立。

謝男接著說,他不服提起再申訴,仍遭北市政府決議再申訴無理由,學校在2020年8月14日記大過1次、同年8月18日要求退訓並調職,但他在申訴案調查期間、退訓後返回部隊服役,卻遭同袍側目非議,只好在服役期滿選擇退役,因此認為林女明知所述不實,卻提申訴,是出自故意,因此造成他被記大過、退訓,受有精神上痛苦,因此請求150萬元賠償。

▲桃園市賴姓男子去年12月某日凌晨在中壢區某超商前遇見昔日國中女同學,2人在女子車上聊天,賴男一時激動趁機擁抱女子,以手掌緊貼其腹部,女子事後感覺被騷擾報警提告。(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軍事情報學校爆學員性騷。(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林女表示,謝男入伍訓期間常以肢體觸碰其背部、肩部、手部及臀部等部位,她感到不舒服,多次向長官反應,長官也私下告誡謝男應注意改善,甚至在服裝日對她比「大拇指」(此部份未被認定性騷擾),連上攝影課時,也被觸碰左臀部,教室內監視器全錄到。

林女強調,自己是為捍衛身體自主權提出申訴,在調查程序所為案發過程及主觀感受陳述,是為保護自身權利,並非專為侵害對方名譽,遑論謝男在受訓期間,曾多次與她及多名女學員發生不愉快互動經驗,經部隊施以勸誡並紀錄備查在案,故認應駁回聲請。

法官經查學校調查卷發現,林女申訴時提到,有次與其他隊員放置器材時,感覺被碰到右邊臀部,往回頭看到謝男以假裝跌倒的方式向前行走,甚至有名學員F女也指控,執行公差搬餐盤時,謝男跑到他面前以右手反手揮動她胸部,甚至在拿杯子時,被謝男以右手包覆其左手,當下感到不舒服且噁心。

法官認謝男在學校訪談中稱「也許是在行進間或是肢體上沒有很注意自己的行為」,因此可見謝男在軍事情報學校受訓時,確有未能注意與異性間身體界線,肢體觸碰間導致異性學員不快情形,足以佐證林女所申訴入伍訓爭議行為及山訓爭議行為為事實。

法官再經細看謝男被指控數次性騷擾申訴調查過程,不管是第一次學校申訴或修正申訴審議決定書,均認定謝男性騷擾成立,謝雖不服提再申訴,仍被北市府決議再申訴無理由而駁回其再申訴,故認林女申訴並非故意虛捏事實而為不實陳述,且林女依性騷擾防治法提出申訴,也無違反善良風俗,認謝男求償無理,判他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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