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被性侵⋯家長「勸隱瞞」恐釀二度傷害!婦團:後果更嚴重

▲性暴力,暴力,虐待,孩童,男孩,女孩,小孩,兒童,性侵,性騷擾,戀童。(圖/CFP)

▲許多性暴力事件中,被害人家長要求隱瞞,往往造成更嚴重的二度傷害。(示意圖/CFP)

記者林育綾/台北報導

謝姓藝術家近來遭控曾性侵13歲未成年少女,而被害人的母親當時也要她「隱瞞」,答應日後報仇。婦女團體表示,其實這種要求隱瞞的案例非常多,有些情況是家長重視「貞操」、「名聲」,或跟加害人之間有利益依賴關係,擔心鬥不過加害人;可是一旦當大人更看重這些外在事物時,往往就難以保護孩子,對被害者造成更大的二度傷害。

台灣 #MeToo運動事件中很多有「權力不對等」關係,一名梁姓藝術工作者日前指控,謝姓藝術家23年前將她收為乾女兒,後續卻對才剛國小畢業的她性侵、強拍裸照、摸胸等。她表示,當時向媽媽坦白時,媽媽要她隱瞞,別告訴繼父,理由是怕他受不了,並承諾一定會為女兒報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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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女當時同意媽媽的想法,也渴望守護家庭;但後續母親卻不知道,謝姓藝術家竟持續騷擾梁女直到高中,而梁女為了保護兩個妹妹也選擇隱忍。針對網友近日對母親的指控,梁說,「我媽媽並不知道我到高中時期都一直保持著私下讓謝OO撫摸我胸部和陰部的關係。因為當時兩個妹妹不知情年紀小,只能說她有她的戰場;我有我的煉獄。」

對此,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受訪提到,其實這樣的案例有很多,有一種情況是家長顧慮名聲問題。她曾遇過一位遭到性侵害的被害人才國小3、4年級,媽媽卻對女童說「你這樣以後怎麼嫁得出去!」讓她也很吃驚,媽媽第一時間竟然不是先保護小孩,而是對這麼小的小孩說這樣的話,想到這麼久遠以後嫁不嫁得出去的問題,顯見這樣的家長有貞操、名聲的迷思。

虐待,兒童,受虐,家暴(圖/視覺中國CFP)

▲有家長得知孩子受到性暴力後,因為「怕丟臉」反而責怪孩子。(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王玥好表示,她理解家長「怕丟臉」的思維,可能是明白這個社會氛圍會質疑被害人,因此試圖隱瞞,某程度來說也是在保護被害人;但根據她接觸許多個案理解到,很多被害人遇到這樣的情形時,往往會認為「父母沒保護好自己」,感受到家長重視外頭的名聲勝過自己。

尤其如果加害者是知名人士、有權勢者,或與他們之間有利益關係,家長為了維繫關係而要求隱瞞,在孩子眼裡看來,仍會覺得自己是「被犧牲的一方」。這對被害者來說是很大的「二度傷害」,甚至會釀成加害者在往後持續加害,等於「保護體制沒發揮作用」,帶來的傷害往往更嚴重。

針對梁女的媽媽遭到網友炎上,王玥好認為,其實一件事能從很多角度來看,如果站在女兒的立場,會感到向媽媽求救卻無效;不過從社會大環境的角度來看,這位媽媽也是社會文化影響下的結果。

她強調,所有性暴力犯罪中,最該譴責的仍然是加害者,然而保護者為何失靈?為何整個社會氛圍是如此?每個人也該深思。當加害者有名聲地位,被害人的家長很可能擔心會「鬥不過對方」,擔憂揭露出來後,整個家庭都招架不住,因此選擇隱忍。

不過在很多個案中,她看到很多被害者期待家人能為自己「再勇敢一些」。王玥好說,曾看過一個年僅5、6歲的被害人,對媽媽央求,「可不可以半夜用棉被包住,我們一起跑出去好不好?」當她聽到這個微小的呼救時,也十分於心不忍,被害者是如此懇求媽媽保護自己,但有很多媽媽在社會上也處於弱勢地位,甚至在經濟上需要依賴加害人,恐懼鬥不過加害人。

透過MeToo運動,婦團最希望看見這樣的文化氛圍也能被鬆動,除了希望不要有加害者外,也盼望人們不要因為名聲、怕丟臉等,對被害人造成二度傷害。

王玥好說,面對這樣的個案,勵馨通常會讓被害人與家人都接受心理諮商輔導,把「重要他人」一併納入服務對象。因為這些人才是真正跟被害人生活在一起的人,公益團體頂多一周一次諮商,如果身邊的人沒有一起輔導,很容易在協助過程中發生「走一步,退三步」的情況,那麼婦團協助的速度永遠都追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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